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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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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欺凌危害巨大

会严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

面对学生欺凌

该如何正确保护自己?

固阳县人民法院

法护青春 “未”你而来

这份法律小贴士

保护“少年的你”

请查收——

01

学生欺凌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02

学生欺凌的常见形式

肢体欺凌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言语欺凌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财物欺凌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社交欺凌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网络欺凌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03

学生欺凌的常见角色

欺凌者

发起欺凌行为的主导方,具有攻击性。

被欺凌者

处于被动、被欺负的地位,受到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学生。

围观者

观看欺凌过程的学生,包括协助者、附和者、保护者(阻止者)、旁观者四类。围观者的不同角色常伴随着环境、氛围、外部干预力量等的变化而变化。

1.协助者:参与部分欺凌的过程,具体行为包括拍摄、传播、放哨等。

2.附和者:不直接参与欺凌行为,而是在一旁嬉笑起哄或说一些煽动性的话等。

3.保护者:也被称为阻止者。其态度偏向被欺凌者,会采取措施阻止欺凌事件、向老师报告、安慰支持被欺凌者。

4.旁观者:置身事外,不采取任何行动。多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抵制学生欺凌,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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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事审判庭 敖梦圆

签发:王荣华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