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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

2024年漳州市区第六场土拍顺利落锤,

7幅住宅地块均名花有主!

漳龙竞得上墩片区2024P10地块

及南湖片区2024P16地块、

漳州城投竞得南湖片区2024P11地块、

漳州交发竞得北仓片区3幅地块

(2024P13地块、2024P14地块、2024P15地块)、

漳州高新区圆创竞得2024P17地块。

2024P10地块

竞得人福建漳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1530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6545元/㎡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024P11地块

竞得人漳州城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漳州城投子公司)

成交总价1601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4365元/㎡

需建不少于18000㎡温泉疗养建筑

2024P13地块

竞得人漳州市交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4690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5322元/㎡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024P14地块

竞得人漳州市交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3380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5127元/㎡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024P15地块

竞得人漳州市交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3300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5283元/㎡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024P16地块

竞得人福建漳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2321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6137元/㎡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2024P17地块

竞得人漳州高新区圆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总价12690万元

成交楼面价约1179元/㎡

1、2024P10地块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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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芗城区瑞京路以北、三湘江以南

出让面积:9350.56㎡

计容建筑面积<23376㎡

容积率: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

起拍楼面价:6545元/㎡

起拍总价:1530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0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7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90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2、宗地2024P10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金峰小学(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3、在确保现状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宗地2024P10与相邻的02、03地块地下空间可联合开发,建筑物地下部分退让用地红线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02、03地块用地范围线详见(2024)漳规条字040、041号《规划条件》附图。

4、宗地2024P10土地出让价款包含本宗地及本宗地相邻的02、03地块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2、2024P11地块

需建不少于18000㎡温泉疗养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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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西环城路以西、横三路以北

出让面积:33344.95㎡

计容建筑面积<36679㎡

容积率:1.0<容积率<1.1

建筑密度<42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50m

起拍楼面价:4365元/㎡

起拍总价:1601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1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得小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5%;居住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2、宗地2024P11、2024P16的小学施教区为九湖中心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六中。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3、宗地2024P11应建设不少于18000㎡的疗养、康复功能的温泉疗养建筑;疗养建筑单体的建筑方案要求:主要建设疗养用房(内含独立卫生间、不少于200个床位)、理疗室、诊疗室(200㎡左右)、餐厅(满足200人以上用餐需求)、100人会议室及若干小型会议室、办公室、公共活动用房、室内外温泉泡池等功能配套。地块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合理布局地上、地下空间,并做好温泉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地块整体风貌管控。疗养建筑单体的功能配套建设要求:室内为毛坯交付,室外景观为简单铺装、基础草皮交付;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暖通、水电、燃气等设备系统,预留管线接口。

2024P13地块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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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芗城区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南、规划金岭路以北

出让面积:80117㎡

计容建筑面积<88129㎡

容积率:1.0<容积率<1.1

建筑密度<38

绿地率>30

起拍楼面价:5322元/㎡

起拍总价:4690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3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0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海拔高度控制线要求,控制线东北侧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西南侧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2、宗地2024P13、2024P14及2024P15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洋坪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2024P14地块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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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芗城区金峰中路以东、规划北仓路以北

出让面积:50707.99㎡

计容建筑面积<65920㎡

容积率:1.0<容积率<1.3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起拍楼面价:5127元/㎡

起拍总价:3380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4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5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东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控制线以东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西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生鲜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2、 宗地2024P13 、2024P14及2024P15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洋坪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2024P15地块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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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芗城区博学路以西、规划北仓路以南

出让面积:56789.75㎡

计容建筑面积<62468㎡

容积率:1.0<容积率<1.1

建筑密度<38

绿地率>30

起拍楼面价:5283元/㎡

起拍总价:3300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5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0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北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地块海拔高度控制线以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2、 宗地2024P13 、 2024P14 及2024P15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洋坪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2024P16地块

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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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漳码路以北、诚南养护院以西

出让面积:34381.98㎡

计容建筑面积<37820㎡

容积率:1.0<容积率<1.1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30

起拍楼面价:6137元/㎡

起拍总价:2321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6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2、 宗地2024P11 、2024P16的小学施教区为九湖中心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六中;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2024P1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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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房金大道与圆梦大道交叉口西侧

出让面积:38442.28㎡

计容建筑面积<107638㎡

容积率:1.0<容积率<2.8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80m

起拍楼面价:1179元/㎡

起拍总价:1269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P17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的装配式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含20%),单体装配式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监管及验收工作由高新区住建部门负责。

2、宗地2024P17的小学施教区为古湖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二中。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此外,还有2幅商服地块,

碧湖片区、北仓片区各1幅,

将于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10月14日16时00分

在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出让。

2024G16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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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漳州市龙文区龙江中路以西、建元东路以南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综合性办公用地)

出让面积:26999.43㎡

计容建筑面积<40499㎡

容积率:1.0<容积率<1.5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

起拍楼面价:3338元/㎡

起拍总价:13520万元

其他:1.宗地2024G16商务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2、宗地2024G16、2024G17装配式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含20%),单体装配式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监管及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

2024G1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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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芗城区博学路以西、规划北仓路以南

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出让面积:16671㎡

计容建筑面积<5001㎡

容积率:容积率<0.3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10

起拍楼面价:2400元/㎡

起拍总价:1200万元

其他: 1.宗地2024G17可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北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

2.宗地2024G16、2024G17装配式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含20%),单体装配式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监管及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

附: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漳自然资告字[2024]8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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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2024P10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7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90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2.宗地2024P11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得小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5%;居住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3.宗地2024P13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0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海拔高度控制线要求,控制线东北侧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西南侧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4.宗地2024P14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5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东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控制线以东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西新建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生鲜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5.宗地2024P15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1000㎡,且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北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地块海拔高度控制线以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控制线以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52m;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6.宗地2024P16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

7.宗地2024P17商业建筑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该宗地的装配式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含20%),单体装配式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监管及验收工作由高新区住建部门负责。

8.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9.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10.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区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收储中心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 2024年9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四楼(4075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24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在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2024P10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金峰小学(闽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

宗地2024P11、2024P16的小学施教区为九湖中心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六中;

宗地2024P13、2024P14及2024P15的小学施教区为漳州市洋坪小学,初中施教区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

宗地2024P17的小学施教区为古湖小学,初中施教区为高新二中。

随着新建学校的增加,以上宗地划片范围有可能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二)宗地2024P10、2024P13、2024P14、2024P15及2024P16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

(三)在确保现状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宗地2024P10与相邻的02、03地块地下空间可联合开发,建筑物地下部分退让用地红线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02、03地块用地范围线详见(2024)漳规条字040、041号《规划条件》附图。

(四)宗地2024P11应建设不少于18000㎡的疗养、康复功能的温泉疗养建筑;疗养建筑单体的建筑方案要求:主要建设疗养用房(内含独立卫生间、不少于200个床位)、理疗室、诊疗室(200㎡左右)、餐厅(满足200人以上用餐需求)、100人会议室及若干小型会议室、办公室、公共活动用房、室内外温泉泡池等功能配套。地块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合理布局地上、地下空间,并做好温泉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强地块整体风貌管控。疗养建筑单体的功能配套建设要求:室内为毛坯交付,室外景观为简单铺装、基础草皮交付;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暖通、水电、燃气等设备系统,预留管线接口。

(五)本次出让宗地(宗地2024P10除外)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宗地2024P10除外)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4P10土地出让价款包含本宗地及本宗地相邻的02、03地块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及溢价部分按照用地性质及地下空间评估价格的比例进行分摊,并写入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宗地2024P10、2024P13、2024P14及2024P15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宗地2024P11、2024P16及2024P17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七)若有约定装配式要求的项目,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住建部门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并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八)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第一期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80826、0596-2020055

开户单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公告

(漳自然资告字[2024]9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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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2024G16商务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应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且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

2.宗地2024G17可兼容商业用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满足地块北侧短波站点天线阵地海拔高度控制线的要求,该宗地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应<46m;。

3.宗地2024G16、2024G17装配式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含20%),单体装配式建筑应符合现行的《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规定,具体监管及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

4.宗地2024G16设定保留价,宗地2024G17不设定保留价。

5.地块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网上交易须知》。

6.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0月10日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到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二)龙文区人民政府应依法依规履行后续监管职责。宗地2024G16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龙文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监管协议》。

(三)本次出让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宗地2024G16除外)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及溢价部分按照用地性质及地下空间评估价格的比例进行分摊,并写入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若有约定装配式要求的项目,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住建部门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并提交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五)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

(七)本公告发布的信息与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十)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十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80826、0596-2020055

开户单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3671 7

1610 3010 01002796 59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5日

来源:漳州楼市情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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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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