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筑牢忠诚检魂 守望公平正义”先进典型系列访谈

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小案不小办,化解群众“法结”与“心结”

苏海森 兰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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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小案不小办,化解群众“法结”与“心结”

主持人:闽清县检察院经过内设机构改革后成立的第一检察部有哪些职能?

余贤凯:经过内设机构改革后,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要履行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四大方面的刑事检察职能,主要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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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余贤凯接受人民网专访。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最高检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闽清县检察院在推动高质效办案方面有哪些举措?

余贤凯:为了确保高质效办案,我们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建章立制。例如,建立了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将诉前提前介入、诉中规范审查、诉后监督结案等10个具体事项清单化,引导和督促检察官落实落细全流程办案要求,着力以“范本”流程打磨每一起刑事案件,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在司法办案中。

其次,我们强化诉讼资源整合提升办案效率。一方面,行使起诉裁量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对于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提出量刑建议的同时,建议法院积极适用简易、速裁庭审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强化侦、诉、判高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司法过程运转的效率。例如,针对捕诉案件受理数持续增长、轻微刑事案件占比持续上升的态势,我们积极运用48小时速裁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并逐步将危险驾驶、盗窃等类型案件纳入适用范围,畅通轻罪办理“快车道”,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此外,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公检法会商等工作机制,为侦、诉、判高效率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注重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闽清县检察院作为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90%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小案”。只有用心、用情、用力办好这些群众身边的“小案”,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此,我们秉持“小案不小办”“小案有民生”的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采取“赔偿保证金提存+多方调解+行刑反向衔接”模式,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化解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率达100%,有力提升了轻罪治理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效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优双好,相关经验做法入选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主持人: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在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

余贤凯:“四大检察”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进一步创新发展的“基本盘”。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最基本的业务,闽清县检察院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也更加重视刑事检察与其他三大检察的协同履职,以此来增强检察履职的全面性。例如,在办理涉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刑事案件时,闽清县检察院坚持“一案四查”,逐案分析,全面审视是否存在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空间,确定综合履职方式。

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刑事案件过程中,共发现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2条,已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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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余贤凯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人民网 陈永整摄

主持人:刑事诉讼监督是刑事检察的重要组成部分。闽清县检察院在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余贤凯:闽清县检察院紧扣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自觉增强大数据运用、类案监督意识,围绕刑事诉讼监督难点堵点问题,参考借鉴先进地区检察机关的经验做法,通过关键词筛查和大数据碰撞比对等方式,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

例如,在办理经济犯罪个案中,发现刑事案件存在久侦不结的问题,并通过调研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不在少数,遂借鉴其他地区的刑事挂案法律监督模型,对模型进行进一步优化改进,使模型更加符合工作实际,便于操作、推广,通过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充分释放数字检察对依法监督、深化溯源治理的效能。

今年来,闽清县检察院通过应用刑事“挂案”法律监督模型,共清理“挂案”36件,成效较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