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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有关采购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蚌埠市将于9月30日起开始执行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等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01

确定政策实施范围

本次三个批次集采政策执行医院范围为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药品执行范围为中选/备用的65个品种693个品规。其中,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中选产品涉及易短缺药17个品种125个品规、备选产品4个品种19个品规;江西联盟集采中选产品4个品种18个规格;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集采中选产品40个品种531个规格。

02

拟定结余留用政策

为进一步鼓励医疗机构积极采购和使用国采中选药品,市医保局拟定国采药品采购和使用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不断规范和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药品。易短缺和急抢救药集采周期到2026年12月31日;干扰素集采周期为4年;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周期为1年。

03

做好配套政策措施

易短缺和急抢救药等三个批次省际联盟集采中选结果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执行。市医保局将按照规定,全面做好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医保配套、组织实施等政策措施,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细。

蚌埠日报社“最蚌埠”融媒出品

来源:蚌埠医保

编辑:阎然 校检:袁玉柱

审核:曹新铸 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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