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徽絮金环保碳业有限公司因涉嫌环境违法被罚13.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皖宿环罚(2024)17号。
公开信息处罚显示,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8月1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产品分装车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调试生产污染物排放期间,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反吹管路断裂,造成脉冲布袋除尘器不能正常使用;
二、立式管式炉车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调试生产污染物排放期间,该车间DA002废气排放口配套建设的在线监控设施数采仪黑屏、自动监测设备取样管路未连接,在线监测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在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或停运超过24小时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你公司也未安装使用备用仪器或者采取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以上事实有11项证据可以证明。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