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排队领鸡蛋被挤倒身亡,法院判决超市赔偿30%,家属自负70%!
9月18日,南江法院发布:南江法院依法审理这起案件,
酌定排队领鸡蛋的顾客杨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由某购物超市承担30%赔偿责任:即94975.23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一审判决后,
二原告与被告某购物超市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后搞活动,首先声明年龄35至55周岁身体健康持三天之内体检报告两名至少或者以上家属陪同参加活动。
超市是八点开门,7点15分超市员工从侧门推小车出来,人群燥动,84岁老人站在一个50多岁的男子后退被挤倒摔倒后脑壳,超市开业前四天都维持秩序很好,这是第五天最后一天,很多老人为占便宜而去。这84岁老人身患12种疾病,也是重症疾病患者,由于是摔倒了后脑壳,导致第二天死亡,超市陪了近十万,负百分之三十责任。奉劝大家,千万不要去凑热闹。
超市组织活动未维护好活动秩序,导致老人摔倒并未及时发现、送医。如果是维持好秩序,有序排队,老人晕倒后及时送医,哪怕最后还是没救回来,可能都会无责,因为尽到了责任了。
商业活动,超市是组织者和发起者,这是老人到现场的起因,商家有组织和维护现场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又因为这是意外,商家并非故意,而且老人是成年人具有绝大部分的行为自主能力,所以老人自己责任占大头。如果是老人有残疾或者事发在未成年人身上,那商家就不是责任小头了,可能会是超市7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