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有房源,代办手续。”“房管局有名额,花1万至2万元就能帮你代办公租房手续。” 如此好事,你会相信吗?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抓获一名以代办公租房为由诈骗多人的犯罪嫌疑人马某。
急需租房的女孩
22岁的小雪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民营企业上班,平日在公司附近租房居住,但较高的租金让她经济压力颇大。
今年4月,小雪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马某。马某称能找关系办理公租房手续,不需要资格认证。
马某发给小雪几套房源的图片,小雪看中了一套年租金1.5万元的房子,包括水电费、暖气费和物业费,入住一年以后按月缴纳。
见马某说得有模有样,还要求提供办理公租房所需的材料,小雪深信不疑,通过微信分两次向马某转账1.5万元。
5月12日,马某称房子手续已经办好,需要缴纳押金、水电暖费和工本费共1410元,如果后期不住了还可以退,小雪看公租房手续的办理有了进展 ,便又转了款。
马某向小雪保证5月15日可入住,可到了5月16日还没有消息,小雪十分着急。因为办理了公租房手续,小雪已经把原来租的房子退掉,如果不能入住,自己将无处可去。为此,她一遍遍催促,马某只是找借口让她等待。
当日22时,马某发来—张图片,内容是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推迟分配公租房的红头文件。过了几天,小雪发现联系不上马某,意识到被骗,连忙报警。
根据小雪提供的线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很快抓获了马某,随着案件的办理,民警发现被骗的人还有很多,其中包括因轻信马某而充当中间人的小亮。
马某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受访单位供图
蒙在鼓里的中间人
2023年的一天,正在刷短视频的小亮看到一则视频广告,内容为“最新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代办手续”,视频里还附着房源表格。小亮点开主页看到了博主的多条生活视频,内容均和代办公租房手续相关。
“我当时就想,骗子总不能公然行骗吧?然后就按照短视频的指引添加了博主的微信。”小亮说。
这名博主,就是马某。
“马某自称认识房管局的‘韩书记’,他被聘为房管员,每天都在办公室里用电脑报单,有很高业绩,还把聊天和收款记录发给我看。” 因轻信了马某的身份,小亮也想赚点好处费,就在一个司机群里发了代办公租房手续的信息,先后有6个人联系小亮,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又介绍了87人。
为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大家缴纳了2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费用,小亮从中收取部分佣金后,其余尽数转给马某。收钱后,马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一些人开始找小亮要求退款。
小亮将自己抽取的佣金尽数退回后,找马某要求退款,不料马某玩起了失踪。最终,小亮报警。
刑满释放后再行骗
马某到底是什么角色?其实,他既不认识相关部门的领导,又没有能力办理公租房手续。
2012年,在某保险公司工作的马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刑满释放后,马某沉迷于赌博,为此欠下大量债务。面对越来越多的欠款,手头拮据的马某又动起了歪心思。
他从网上下载公租房的相关信息后,将自己包装成能办理公租房手续的代理人。随后,他四处立人设,从出租车司机到酒吧销售,从居民群到短视频平台,次次高调宣传自己,一些人信以为真上钩了。
截至目前,马某案件相关受骗群众达100余人,涉案金额达92万余元。
“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办理公租房手续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李斌告诉记者。
经讯问,马某对自己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所骗赃款全部用于其偿还个人欠款、赌博、日常消费等,而所谓的房源照片、表格、红头文件,均是马某在网上或朋友圈下载制作而成。
目前,马某已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需自行前往相关单位办理,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不能代办。切勿相信他人能够“托关系”“走后门”办理公租房,以免上当受骗。
本文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记者/龚彦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