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本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于施工的项目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近日,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2023年9月2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中,发现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陆丰米兰国际大酒店项目(位于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东侧龙寿路南)存在较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由汕尾市陆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整改。

2024年6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此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企业和项目仍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董事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缺少危大工程管控措施、重大隐患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不符合要求(总承包单位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2.未提供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资料和开支情况。3.未按规定查询、报审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焊工刘某兴持有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卡不属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焊工(潘某开、许某友、许金某、王某凡)持有的证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无法查询(重大事故隐患)。4.动火审批不符合要求,申请时间、作业时间、审批时间为同一时间,申请人和作业人为同一人,二级动火审批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方案审批。5.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资料。6.未提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整改资料。7.未提供移动操作平台专项施工方案。8.未提供塔机拆卸前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的记录。9.未提供现场巡查问题告知单中“1#塔机附着框、附着杆(现场安装方管、格构式两种)构造形式与使用说明书、附着方案(圆管219x12)不一致;附着框连接螺栓直径(M20)与现场所提供使用说明书的螺栓规格(M24)不一致;附着预埋件预埋螺栓为6支,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数量(9支)不一致;塔身标准节边缘与地下室结构梁间的距离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的整改回复资料或整改回复资料无法确认。10.未提供最近一次检测单位(山东安创设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检测人员的检测资质、人员资格证书等(该项目已完工,未检查施工现场问题)。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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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注意到,上述行为表明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7月1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书面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有关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汕尾市建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06-16,法定代表人为卓镇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500617960765R,企业地址位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建安大厦,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丁岩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