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本届台“立法机构”第2会期首次开议,针对联大2758号决议,朝野三党皆提出各自方案,由各政党代表上台说明。对于民进党“立委”吴思瑶两天前在朝野协商结束时,以“突袭”方式希望三党发表“2758号决议不涉台”联合声明,民众党不分区“立委”陈昭姿在发言时讲了以下这段话,

台湾民众党在9月18日就召开记者会,我们承诺要在立法机构开议时提出相关提案,除了重申“2758号决议并未涉及台湾地位,”也没有排除台湾要加入各种国际组织,更没有剥夺2300万人民参与国际事务的空间。身为IPAC的共同主席,我们做出了这样的提案,我们对行政部门有以下要求,第一,要求行政部门要努力争取台湾进入国际组织,要打开这个国际大门,第二,我们邀请行政部门负责人到立法机构报告,目前的进度为何?包括联合国,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包括国际民航组织,包括国际警协组织等等,包括CPTPP等,请问进度为何?
身为IPAC(“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的成员,我们非常“感谢”国际给予台湾的“温暖”,但是我们要提醒,爱台湾不能只喊口号,不能情绪勒索,不要在协商时候装悲情,搞突袭,我很“荣幸”身为IPAC的联合主席,那天如果不是民众党的陈昭姿走进会场,台湾今天不能成为IPAC成员,民进党多少人发出不实指控,你们欠我们民众党一个道歉,台湾可以成为IPAC成员,民众党“居功至伟”。民众党“感谢”国际对台湾的“支持”,也希望行政部门能够担起责任,帮助台湾人民守住国际空间,打开国际空间,加入国际组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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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充分说明柯文哲与台湾民众党政治属性的发言。陈昭姿虽然大骂绿委吴思瑶利用政党协商搞突袭,但她扭曲联大2758号决议,妄图否定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主张却与她批评的民进党如出一辙,甚至为了反击对手“抹红”,陈昭姿把台湾成为国际“反华”组织成员当作战功。

在此之前,因为国民党并未参与,台湾一直无法符合加入 IPAC 要有“两名朝野立委”的规定,始终以非正式会员方式与会,而民众党“立委”陈昭姿、吴春诚的出席,完成了临门一脚,民众党在过程中扮演的是与民进党沆瀣一气的角色。表面看,陈昭姿批吴思瑶慷慨激昂,但她递上的何尝不是一份向“独”效忠的投名状。

回想今年6月,民众党中央委员张凯钧到大陆出席“海峡论坛”,讲到“两岸一家亲”,明明是重复柯文哲过去的话,民众党却发表声明,称张凯钧是个人身份不代表民众党,“立委”陈昭姿当时更扬言应对张凯钧以党纪处分。她称,这件事影响很大,除了主席有资格谈或主席授权,其他人只能发表个人意见,不能在官方场合大谈两岸之间的事情。当时她还特别以“两G”形容两岸。

如今陈昭姿代表民众党在台立法机构针对2758号决议发表声明,此事也涉及两岸关系,按照彼时她检举张凯钧的标准,陈昭姿现在的主张应是得到柯文哲授权并认可的,但现在柯在台北看守所,她却能公然发表“反中谋独”言论,民众党还有什么资格谈理性中道,超越蓝绿?纵使他们因柯案大骂“绿色恐怖”,但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是绿色阵营的一员?

同样是在今年6月,针对立法机构职权修法被民进党无限上纲,陈昭姿在质询台行政部门负责人卓荣泰时说,台湾的立法机构改革与中国(大陆)有什么关系?“不扯中国(大陆)就无法执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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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前不久,陈昭姿到北检门口挺柯时重提扁案,她说一样的事在2008年就经历过,她以扁入狱是被“迫害”来形容柯当前的处境。若以陈昭姿质询卓荣泰时的标准,她自己更该被质疑,难道不挺“独”扯扁,不“贬马反中”,就没法声援柯文哲了吗?

还有,2012年李登辉因“国安密账”案被台特侦组起诉,时任“独派”组织北社社长的陈昭姿说,李若不喊“弃马保台”会被起诉吗?论把法律问题政治化,论凡事都扯大陆,扯两岸关系,陈昭姿比起民进党,又何尝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对陈昭姿来说,不满民进党充其量只是怒其不争,可是蓝营执政,对她和“独派”而言却犹如台湾再告“失陷”,所以她才会有被害妄想,连陈水扁贪污定谳都能被歪曲为是被政治打压。

无论陈昭姿骂民进党如何慷慨激昂,如同她9月20日在台立法机构的发言,二者之间也不过在互争“台毒”战功。她和她所代表台湾民众党,恐怕与“非绿”一词压根沾不上边。当前台湾的蓝绿格局是在政党两岸主张延伸下形成的结果,所谓“超越蓝绿”不符合岛内的社会政治发展现实,是一种掩耳盗铃的说法。不投国、民两党,不等于没有蓝绿立场,一个骂民进党最凶悍,拥抱“台毒”主张又最积极陈昭姿就是证明。民众党的存在没有改写台湾的蓝绿二元政治结构,以目前它占据台湾第三大党的地位,就此认为它是代表蓝绿路线以外的第三势力,这类说法如同柯文哲标榜的清廉人设,已经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