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郝小丽(化名)的时候,她身形瘦弱、惊慌不安,开口就说让我们救救她,她要离婚!”9月14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成熙谈到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时说。
郝小丽与丈夫张小军(化名)结婚后,张小军去外地打工,一个月才回家几次。由于缺乏交流和沟通,双方经常发生矛盾,而且张小军对郝小丽进行了辱骂和殴打。女儿出生后,二人矛盾加剧,郝小丽经常被打得面部红肿,落下了头疼的毛病。
在了解情况后,成熙决定加快办理速度,尽快审理案件。此后,成熙走访了辖区派出所,查明郝小丽曾因张小军的暴力行为多次报警,但双方矛盾始终未能彻底解决,反而不断升级。
在郝小丽家中,成熙看到墙上贴满奖状。郝小丽的女儿告诉成熙,爸爸常常打妈妈,妈妈躲出去找不到,爸爸就去学校大吵大闹。成熙从郝小丽女儿所在学校处了解到,张小军经常到学校大吵大闹,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上课。
在调查过程中,成熙试图联系张小军了解相关情况,但张小军拒不配合,并持续辱骂妻儿。在审查了相关证据、综合分析了张小军的表现后,法院审理认为,张小军和郝小丽婚后争执不断,张小军多次使用暴力手段严重侵害郝小丽及其女儿的身体和精神;郝小丽起诉离婚、态度坚决,且张小军开庭缺席表现出对婚姻的消极态度,可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最终,法院支持了郝小丽的离婚请求。
判决离婚并不是这个案件的终点。如何让郝小丽和女儿摆脱心理阴影,尽快让生活走上正轨,是成熙一直在思考的事。为此,成熙决定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听成熙解释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和意义后,郝小丽鼓起勇气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审查后,联合派出所向张小军送达并宣读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张小军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张小军认真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一定会遵守相关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像一道阳光照进了郝小丽母女的生活。如今,郝小丽已经找到了新的出租屋,女儿也正常上学。郝小丽说,她们的生活已经慢慢步入正轨,她们又看到了希望。”成熙说,“我认为法律是有温度的,这温度需要我们法官用心、用情传递给群众。”
来 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