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顺昌法院给出答案——

“放水养鱼”促共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3日讯 近日,顺昌法院为福建某集团有限公司的83名债权人兑现债权1000余万元。2019年至今,南平中院与顺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上下联动,协作执行,依托“放水养鱼”方式,助力该企业解困松绑再出发,现已顺利兑现债权6400余万元。

“进退两难”陷僵局

受市场因素影响,自2013年开始,福建某集团有限公司陆续陷入诉讼旋涡,多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企业关联案件数量多、执行标的大,且涉及南平中院在内的多个执行法院,分别执行难度巨大,债务化解困难重重,执行效果始终不甚理想。是“失信”还是“失能”?执行干警来到企业实地走访调查。

“我们也想赶紧还钱,但资金缺口太大,实在是凑不出钱来了……”企业负责人无奈道。

“调查过程中,该企业都有履行财产报告义务,我们也没有发现其有刻意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等抗拒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表示,根据企业现有财产状况,就算是强制处置企业名下的厂房、设备也不足以清偿债务,这显然并非最佳选择。

如何才能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执行干警一直在思考。

彼时,顺昌法院似乎还有一条可行的路径可以选择,那就是向上级法院即南平中院申请协同执行。

“放水养鱼”迎转机

“企业曾经也是县里的纳税大户,还有挽救价值。”

“这么多工人家庭的正常生活一定要考虑进去。”

“是否可以转变执行思路,让被执行企业再次焕发生机?”

南平中院迅速与顺昌法院就协同执行工作进行对接和推进,对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各种问题制定了周密的协同执行方案,想方设法啃掉这块“执行硬骨头”。

因被执行企业现有的厂房等财产存在有抵押权受偿的原因,该财产的剩余价值已不大。经过反复权衡,慎重考虑,执行干警找到了这一执行思路:“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从而实现“水多鱼多”的良好局面,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有了方向后,执行干警开始了多方奔走,与县委县政府、申请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等共议“还债”良策,释放出促成各方共赢的善意信号。

2017年,福建顺昌和兴实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了被执行企业的土地厂房和设备。即使被执行企业没有生产经营能力,也可以通过每年收取和兴实业租金的方式获得收益以此来清偿债务。

“我们同意法院给出的方案,也愿意给企业一次机会。”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下,申请执行人表示。

“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努力偿还债务。”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