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开展集中交叉评查。刘慧摄
“尹某某的党员材料不准确、不全面,审查报告、违纪事实材料引用条款错误……我们列出了具体问题清单,请对照整改。”这是湖南南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办理的案件开展集中交叉评查,面对面向被评查单位反馈评查意见的一幕。
为进一步提升集中整治案件办理质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近日,南县纪委监委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建10个案件评查小组,采取集中办公、交叉覆盖,组室镇(乡)互评的方式,对该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办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进行“全面体检”。
专项评查开展前,该县纪委监委结合上级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制定《案件质量评分表》,明确5项20个评查内容96条评分细则及案件质量评查要求,确保案件评查尺度统一,评查工作标准一致。在评查工作中,各评查小组重点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方面“对表打分”,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点对点”反馈,提出工作建议,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针对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结合具体案例和具体问题及时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针对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标准不统一、定性量纪不精准、处理处置不恰当等共性和典型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学习,以个案复盘带动类案总结,切实提高案件查办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自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共评查案件233件,发现并反馈问题1452个。
“集中办公,交叉评查,把评查变成实战实训、交流互学的平台,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流、答疑指导,立行整改,不仅能有效提高案件查办质效,也能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案件质量评查第十小组组员李桂在进行案件评查问题梳理汇总时说。
案件评查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全链条闭环管理,倒逼案件质量责任落实落细,问题整改全面到位,切实发挥案件评查的最大质效。(李娟、卢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