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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太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您好:我叫代趣全来自重庆,泥瓦工班组组长,我们民工千里迢迢来到山西太原,为太原的基础建设付出了辛勤的汗水,高楼林立,一片繁华景象,这繁华下的每一个角落都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和希望,城市建设正是这一切的结晶,然而我们农名工为这城市建设的血汗钱却被拖欠了,倍感辛酸无奈。我们泥瓦工工资27.62万元,水电工工资20.32万元,油漆工工资20.58万元,合计被拖欠68.52万元。多次追讨,公司老板说没钱,甲方也推诿,9月初学生开学,只能借钱给孩子生活费,农民工是既流汗又流泪!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在网上公开求助,请太原市相关部门领导为我们做主,相信在太原市相关领导的关怀下我们农民工会很快拿到我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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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太原市人才公寓(南区)项目。工程地址,化章街与人民路交叉口。建设单位,太原市人才发展中心。施工单位,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公司,深圳瑞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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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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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人代趣全承诺以上内容绝对真实,如有虚假本人代趣全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联系方式17782373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