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警钟长鸣

9月21日,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涉事房主违法违规改变商住综合楼地下一层用途用作出租经营,冷库建设施工单位违规建设冷库时起火,涉事建筑先天存在防火分隔重大缺陷,教育培训机构和宾馆违规经营,属地有关部门专业监管和行业管理失职缺位,地方党委政府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令人十分痛心。事故的发生是问题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如果涉事房主没有违法违规改变房屋用途,如果冷库建设施工单位没有违规建设,如果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39条生命依然鲜活,他们的家庭依然是幸福的、充满希望的。但假设是苍白无力的,终究无法挽救生命的逝去。

痛心疾首之时,我们更应该深刻吸取教训。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细数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深层原因往往如出一辙:责任的层层失守,最终酿成“大祸”。

处于安全生产链条上的每个人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压实各环节上每个人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阻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警钟长鸣。这起事故中,3名中管干部、55名公职人员被问责,10人被立案侦查。调查组总结了五个方面主要教训:只有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才能把“两个至上”落到实处;只有深刻吸取教训,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只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才能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只有盯紧基层末梢,才能防止小问题酿成大事故;只有提高应急能力素质,才能关键时刻安全避险。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无处不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成果人人享有。只有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让涉及安全生产的每一道环节都扣紧“安全绳”,杜绝发生在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郑莉 曲欣悦)

来源: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