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缓堵保畅、秩序整治、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升夜间道路通行效率,连日来,乐山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路面管控,集中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全力打击治理突出道路交通违法犯罪,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夜查数据
9月20日、21日晚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
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334 起
其中,重点交通违法:酒醉驾35起,无证驾驶51起,无牌20起,超员39起,货车超载24起,改型11起,超速13起,疲劳驾驶6起,准驾不符4起。
现将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员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案例一
醉驾,依法严查严处!
2024年9月21日晚,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黑竹沟中队在辖区黑竹沟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20时30分许,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川LR***1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邛莫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邛莫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邛莫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再次酒驾,依法严查严处!
2024年9月22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市中区海棠路设立临时检查点,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00时36分许,当民警检查至一辆车牌号为川LB***1小型汽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李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及周末夜间群众出行规律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领导率队,一线整治,坚持“严”字当头,细化管控措施,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强化路面管控,重拳治理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保持夜间“见警车、见警灯、见警察”。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峨眉山景区大队大队长范晓江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金口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潘永军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教导员谢永刚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许多一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雨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龙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沙湾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怡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犍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涛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官平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夹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郭翔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马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元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何源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毛建带队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二(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紧盯国省干道、县乡村道及事故易发点段,采取错时用警、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酒醉驾、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飙车炸街”、非法改拼装、涉牌涉证、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持续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以“拆篷戴盔”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货车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亮尾”行动等各类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为平安守夜,为平安站岗
乐山公安交警
坚持深夜奋战一线
持续开展周末夜查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让安全保障在群众身边!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遵规驾驶、文明出行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