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人才”出国“就职”,在招聘时开出“高薪资、高职位”等诱人条件,这是诈骗分子惯用的电诈套路。近日,云南昭通彝良县,两名男子却反向“套路”了设置圈套的“电诈分子”,骗到“出国路费”1800余元。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9月20日,记者从彝良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奎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涉诈工作研判时,发现辖区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诈嫌疑。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诈骗,民警将二人传唤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周某长期待业在家,无经济收入来源,日前邀约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阳区办理护照,然后下载名为“x机”的聊天软件,在该软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
两人进群后发现有人在群里发布高薪招聘人员的信息,周某便主动联系对方,了解招聘的具体内容,对方也开出了让周某当“公司高管、年薪20万元-30万元”的诱人条件,想诱骗周某去国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对方这样说,周某明白这是电信诈骗中常见的诈骗套路,顿时就产生想跟对方“玩一玩”的心理,双方便开始极限拉扯。
周某佯装答应对方开出的“条件”,声称自己还要带一个朋友过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饭为理由,向对方骗取出国路费。经查,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骗取境外诈骗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快速收集证据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别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缴违法所得。
警方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虽然周某、袁某诈骗的是不怀好意的电诈分子,让人“过了把瘾”,但从本质上说,二人的行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行为。
普法时间
Q: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发生在国(边)境的偷渡案件有什么特点?
A:随着打击力度的不断深入,包括边境管理的不断加强,还有边境地区宣传、普法教育等系统工程的推进,目前整个边境的偷渡犯罪形势有很大的遏制。一个就是边境地区群众参与非法出入境活动有明显的下降。第二个方面是境外的一些比如涉赌、涉诈的根源顽疾还是没有根除,非法出入境的一些现象和活动还是时有发生。第三个方面,非法出入境的一些形式,还有一些手法还是比较隐蔽,手段比较翻新。比如说一些内地人员利用旅行者的身份到了边境地区,或者原来是乘坐网约车、高铁、飞机,那么现在变换一些手法,比如是坐大货车或者小摩托车抵达边境,然后再伺机偷渡。
Q:针对复杂多变的偷渡行为,我们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
A:非法出入境活动实际上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活动,零星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组织的还是我们打击的重点。那么这些组织主要是有境内外勾连的,包括境内组织的、运送的、境外接应的,对这些人员我们是重拳打击。第一,采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第二,同类案件全国进行会商研判,全国联动集中打击。第三,加大一些跨境执法合作,加强一些人员的身份信息的核查。通过这两年的治理和打击,整个边境地区出入境管理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和保障。
Q:对于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下一步我们还有哪些有力措施进行打击?
A:第一,坚持打击首恶、骨干、组织者、头目,坚持大案打击、专案打击。第二,坚持综合治理,打击的同时做好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普法教育等。同时发动边境的一些群众,进行举报奖励,形成一个专业部门和当地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防范打击格局。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外出务工,切勿轻信赴境外地区的招工信息。
一图牢记防骗要点↓↓↓
来源:澎湃新闻、央视新闻、CCTV今日说法、公安部刑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