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建设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平安家园,不断探索瑶乡特色司法促民族团结进步的改革创新道路,成功打造1个广西示范人民法庭、1个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3个石榴籽调解室,3篇本土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相继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院工作专刊、简报刊登。
01
坚持调解“三融合”,谱好多元解纷“和谐曲”
一融语言建团队。探索“乡音促调”解纷方法,在全院推广“131+全语通”调解经验,将富阳话、瑶话、梧州话、客家话等本地方言融入执法办案工作中,让群众的心里话听得透、烦心事办得快,以乡语乡音调解、开庭占比85%以上。
为少数民族当事人提供双语导诉服务
二融文化强阵地。传承发展民族团结法治文化,在县法院本部融合长鼓文化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朝东法庭融合“青瓦马头墙”的建筑特色打造“同心文化长廊”,多次将“蝴蝶歌”融入主题党日、法治宣传活动中,为民族文化传承、铸牢共同体意识注入法治动力。
“同心文化长廊”
将法治文化融入蝴蝶歌
三融力量扩体系。依托县法院建立“石榴籽”调解室,推动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乡贤“五老”参与矛盾化解,构建“石榴籽”调解体系,同时不断壮大县法院“石榴籽”志愿普法宣讲队伍,努力将法治好声音传遍瑶乡。
石榴籽调解室揭牌
开展调解工作
02
强化社会“四治理”,织密平安家园“防护网”
紧盯诉前、诉讼、执行、信访四端源头治理,2023年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9.62%,2024年以来全院收案数下降至17.35%,成为贺州市诉讼、执行案件收案数“双下降”的唯一法院,执行收案降幅在全区56个执行收案下降法院中排名第五。
一是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前。推行调解员驻庭调解,积极就诉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2022年以来共诉前调解纠纷892件,对调解结果出具司法确认书72份,发出司法建议11份。
发放司法建议书
二是做到判前判后释法答疑在前。建立判前释法说理、判后答疑制度,在送达判决书时一并送达《判后答疑告知书》,对当事人提出的疑虑进行有效答疑,从而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进案件服判息诉。
承办法官判前向当事人说法说理
三是做到“立审执”一体化工作运作在前。建立健全提示告知制度,通过诉前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诉中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承诺书,判后发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融合开展执前督促与执前调解的“四书两融合”工作模式,推动审判法官向“后”看,执行法官向“前”看,确保案件止于未衍、裁判履于未执,2024年以来,当事人主动撤诉53件、主动履行346件、执行和解21件,执行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5.6%。
诉前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四是做到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在前。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引导“信访”当事人“信法”,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共接待上访26人次,办理信访来信15件。
接待上访人员
03
建立法庭“五联动”,绘就边界和谐“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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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庭联人大
法官携手人大代表“一调到底”为企业化解省际劳动纠纷,获赠锦旗
建设“县人大代表驻朝东法庭活动站”,支持人大将司法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同时鼓励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中来,实现代表共联、民意共通、矛盾共调、和谐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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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庭联两所
与辖区派出所召开座谈
推动信息共享和诉调对接,与司法所、派出所制定行政解纷与诉讼解纷分段负责、无缝对接、合力解纷机制,法庭对两所先行诉前成功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实现快速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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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庭联村社
巡回法庭现场
妥善审理涉农纠纷,为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并依托一村一法官和在农村经济合作社设立的“法官工作室”,积极开展法治宣讲、上门立案、回访答疑、巡回审判等便民服务,以法治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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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庭联企业
院领导带队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
与辖区重点农业产业企业、基建企业结对共建,经常性开展案件回访、“点对点”送法进企业和庭审观摩等活动,帮助企业预防解决隐患问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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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庭联法庭
与湖南省桃川法庭探讨集约送达破解“送达难”
与湖南省桃川法庭、回龙圩法庭建立“省际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近三年来跨省送达60余件,联合解纷30余件,有效维护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
接下来,富川法院将继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富川建设,为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2024年第124期】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蒋艳婷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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