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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教育惩戒相关话题备受关注。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这一政策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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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上课的数学老师

围绕这一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我市一些教师、律师。他们认为,《意见》的出台,让“戒尺”重回教师手中,有效地保障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增强了教师的权威性与教育尊严,同时也为教师实施惩戒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何为教育惩戒?教育部早在2020年12月公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显示,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称为教育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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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正在给学生们上课

广西祺光昭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黄大鑫表示,上述《规则》明确规定了教师行使惩戒权的方式,包括点名批评、作检讨、额外教学和做公益,一节课内的站立,课后教导以及其他适当措施,且明确规定了教师不得实施不合适的体罚、连带性处罚,侮辱性处罚、成绩关联性处罚、主观性处罚、学生间处罚等侵权行为,这一规定有助于厘清教育惩戒的界限。此《意见》的出台,再次重申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为教师实施惩戒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长期以来,教师能否惩罚学生一直是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现实中,部分教师会遇到“不敢管、不敢罚”的困境。他们担心管得严了、说话重了,会被投诉、被追责,于是乎就畏首畏尾、避险自保。采访中,部分教师对实施教育惩戒时遇到的“困境”感同身受。

百色祈福高中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兼安稳办常务副主任唐毓文是有着20余年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他认为,惩戒和体罚的界限本来就很难界定。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时候,必须始终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从引导孩子知错、认错、改错进而实现行为转化的目的出发。《意见》的出台,让教师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更有底气。

金莎是百色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总校政教处副主任。在教学工作中,遇到不遵守课堂纪律,难以管理的学生,她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因为不太清楚惩戒的尺度和边界究竟在哪,所以在进行惩戒教育的过程中,最好保证有第三人在场并且保留有书面记录,以备不时之需。”金莎认为,这一做法有助于她在发生争执时证明自己的清白和合法权益。教育惩戒权的回归,有助于树立教师的权威性,维护教育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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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正在认真听课

部分受访的教师认为,一些家长和社会对教育惩戒存在误解,认为惩戒就是体罚,导致教师想使用惩戒权也难以实施。互联网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教师和家长的矛盾,尊师重道的氛围也受到了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让教师感到“无力感”。

“《意见》的出台,保障了教育惩戒权,让‘戒尺’真正地回到教师手中,有效地缓解了教师的‘无力感’。”百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秀富表示,《意见》再一次重申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为教师合法权益正名,是再一次为教师撑腰,无疑是为破解“ 不敢管、不敢罚”的难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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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

如何用好教育惩戒这把“戒尺”?杨秀富建议,教育部门需要进一步细化惩戒规则,为教师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避免教师在惩戒过程中无所适从。同时,学校也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惩戒机制,确保惩戒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防止滥用。教师要对《意见》进行深入的学习领会。按照教育规律以及不同学段、不同年龄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规范学生不良行为与相应教育惩戒措施,准确区分不良行为程度、性质和教育惩戒手段。

来源:百色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荣盛 杨静怡 实习记者 曾红 通讯员 唐依峰 韦海成 文/图

编辑:覃柳颂

复审:韦彩坪

终审:权晓莺

百色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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