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于全体中国人民来说都意义非凡。
全会的召开意味着在结束了过去的困苦时光之后,新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
从这次全会之后,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为核心的理念开始逐渐走向人心,影响了当时的很多人。
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中国这沉寂了几十年的市场开始焕发出活力,特别是深圳特区的建立,使珠三角流域成为了新时代的经济中心。
而围绕着深圳特区而发展起来的诸多产业,也造就了那个时代最早的一批富豪,让中国的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
然而,事情总有两面性。在巨大财富增量的背后却有着大量的罪恶在悄无声息地滋生。
走私的滋生
1980年底,曾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到广东视察工作。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刚一下车就有人来向他推销走私来的手表。
在经过仔细地走访调研之后,他惊讶地发现,广东省的走私已经泛滥成灾,这才刚刚在深圳设立经济特区就出现这样的情况,要是任由发展,真不知道未来的广州会变成什么样子。
在离开这里的时候,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让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将在广东看到的这些现象拍成录像带,呈报给中央。
由此,中央得知了广东省走私的现状,并着手严厉打击这股不正之风。
1981年初,国家出台文件,重点点名了广东、福建、浙江、江西、云南等南方边境城市,敦促地方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走私交易,打击黑市交易与投机倒把。
但是,尽管中央特别强调,但是实际的打击效果却不甚满意。
此时的中央领导人意识到,走私泛滥并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而是有着地方政府一些官员的庇护,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已经有一部分官员丧失本心,深陷腐败的泥潭。
正因如此,打击走私决不能只是单一着力,而是要在打击走私与腐败上双管齐下。
1982年2月,刘田夫、李坚真、梁灵光等19名广东省的党政负责人与随行人员一同乘坐飞机前往北京。
整个广东省委、省政府几乎全部的主要负责人都被应召进京,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
如此兴师动众的原因无二,就是国家要对广东的那些违反党纪国法的政法干部下手了。
除了当年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待会的调研录像外,1981年底,一封来自中纪委的《信访简报》也使得中央政治局高度重视。
在这简报中,揭露了一些广东省的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包庇纵容走私犯罪活动。后来在1982年1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第一书记陈云在简报上作出了批示,主张严办一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办。
随后在1月11日,中共中央向广东深发出了一份《紧急通知》,指出对于反腐败问题一定要雷厉风行地解决。
《通知》发出之后,广东省委立刻成立了专门的反腐领导小组贯彻中央的文件精神,而与此同时,中央也将要求广东省的主要领导官员进京开会。
广东省走私活动猖獗的原因
其实广东省的这些主要的领导人并不是没有对广东的走私活动进行打击。
早在1980年7月的时候,广东省委、省政府就发出了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
只不过限于一些原因,所以一直收效甚微。
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改革开放之后,广东省因占有地理上的优势,因此走私活动发展得很快。
一些小商品的走私门槛并不高,加上沿海渔民的逐利,所以走私活动发展得很快,逐渐形成规模。而相比之下,缉私队伍的发展却远远地落后于形势。
其次,当时的很多走私团伙都是以当地的村为单位发展起来的,团伙内部相熟,并且还有很多的基层干部参与。在这些基层干部的参与和包庇下,很难有效打击。
最后一点就是当时广东省的一把手肩负着改开试点的重任,生怕执法过严会影响到市场的活跃程度,所以采取了“放宽搞活”的施政态度。
以上种种便是当时广东走私活动猖獗的主要原因。
对于以上问题,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任仲夷进行了自我检讨。
随后,在任仲夷的带领指挥下,广东省开始了一场针对走私犯罪活动与党内腐败问题的斗争。
也正是在这场斗争中,出现了改开之后第一位被枪毙的大贪官王仲。
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枪毙的大贪官
这个王仲又是什么人呢?
王仲当时是广东省海丰县的县委书记。
由于海丰县地处几大城市的交界处,又临海,特别适合进行走私活动,因此海丰县的走私问题由来已久,早在改开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没有后来这么猖獗而已。
当时的王仲不单是海丰县的县委书记,还是这里的“打击走私指挥部的总指挥”。但是在王仲的指挥下,海丰的走私活动不但没有得到遏制,相反愈演愈烈。
最严重的时候,一个公社里面参与走私活动的人数就达到16%,其中党员干部就占据111人,还有不少是各级支部的支委。
可以说,海丰县的走私活动就是在当地干部的包庇甚至是参与下滋生、泛滥的。
那么王仲是怎么一步步地参与到其中的呢?这事情还要从1979年的一次受贿说起。
当时,王仲治下的一个公社的广播员找到王仲称自己想要去香港探亲,希望能通过审批。
当时其实大家都知道,去香港探亲是假,走私是真。
王仲当时就拒绝了这名广播员。
但对方不死心于是就拜访了王仲的妻子和儿子。
这名广播员从对方了解到了王仲家中的一些情况。
当即投其所好地往王仲的家中送了一台17寸的黑白电视机。
在当时,这17寸的黑白电视机可是一个稀罕玩意,一送到王仲家里面,王仲的妻儿就乐得合不拢嘴。
而王仲本身也惧内,于是也就将这台电视机收了下来,并为对方开了后门。
当时能送一台电视机可以说是大手笔了,能够做到这般大方的行贿,可想而知对方到香港之后做的生意是有多大。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反腐的口子一旦开了哪里能够收得住。
后来不仅是这名广播员来找王仲开条子,其他一些走私贩子也找到王仲开绿灯。
而王仲也从最开始的一些证明材料的间接参与发展成为了走私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从1980年7月至1981年8月期间,王仲以“作价样品”“外出需要”等借口将大量的缉私物侵吞,然后又利用自己家中关系将这些侵吞而来的走私物品变现。
说是侵吞,其实就是王仲利用手中职权帮助走私分子捞货,凡是被海关缉私人员查获的物品,前脚被封存,后脚就经王仲的手又回到了走私分子那里。
王仲通过贿赂缉私管理人员从汕尾镇、海丰县公安局汕尾分局等处的缉私仓库中捞出了手表263只、收录机17部、电视机1台、电风扇1台等物品,价值5万多元。
或许今天这些物品看起来没什么,但是要知道在那个“两转一响”的年代,这些物品可都是稀罕货。
除了以上的这些事情外,王仲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也是从一个被动参与的受贿者,逐渐演变成为了走私活动的直接参与者。
刚开始的时候,王仲也就是做一些帮忙开条子、捞货的活儿。而后王仲利欲熏心,教唆自己的妻儿参与走私。
没有进货的路子就借缉私的名义吃掉其他走私分子的货,然后再让自己的妻儿将这些物资销售变现。
可以说,王仲就算是在走私分子中都是被人指着后脊梁骨骂的大贪。
后来,在中纪委和广东省委对走私与贪腐问题进行调查时,王仲还撺掇其妻儿与家中亲戚帮忙藏匿走私物品,同时建立同盟关系,对抗党组织的审查。
然而天网恢恢,在1982年2月任仲夷着手整治走私以及贪腐问题之后,王仲的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汕头地区检察分院的立案调查下,最终王仲在当年的8月24日被开除党籍并撤销一切职务。
后广东省汕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仲死刑,后王仲不服,还提出了上诉。经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后驳回上诉。
最终于1983年1月17日陈云亲批将王仲立即执行枪决,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因为贪腐问题被执行枪决的第一人。
而当年在广东刮起的这股打击走私与腐败的飓风也使得当地的经济和政治生态有了明显改善。
截止于1982年底,共查处了各种经济案件7211宗,包括540宗走私案件、1796宗投机倒把案、贪污受贿案3731宗。
参考资料:
《80年代广东的反走私斗争》刊于《百年潮》2000年第5期,作者:卢荻、刘坤仪
《改革开放后反腐第一案——王仲贪污案》 刊于《检察日报》2023-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