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

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

一辆停在路边的粤S小车前

戴着草帽的收费员

正埋头打印停车收费《通知单》

随后将打印好的《通知单》

夹在车辆前挡风玻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可当收费员从车身走过时发现

车门上写着“东莞执法”四字

收费员顿时愣住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他在“东莞执法”车前徘徊片刻后

果断收回了《通知单》

该视频在互联网上疯传

该收费员被网友称为

“最懂人情世故的收费员”

也有不少网友或调侃或吐槽

“应该一视同仁”

“原来停车费可以取消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那么视频中的车

是否可以免收路边停车费呢?

收费员为什么会撤回收费单呢?

红星新闻采访了解到

事发地位于东莞市长安镇

路边停车收费行为

由东莞市长安镇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

该公司由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和东莞市长安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

分别占股51%和49%

19日下午,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条文后告诉红星新闻,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警车、军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使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对于公务执法车是否属于前述条文提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免收停车费的其他车辆”,该工作人员没有进一步解释。红星新闻从东莞市政府官网查询了解到,《管理办法》于2022年6月1日施行,其中确有前述工作人员提及的第四十二条相关内容。

随后,红星新闻从东莞宣传系统了解到,停在路边的车辆是东莞市公安局的,当时在银行执行公务。

对此,长期在东莞执业的资深律师李军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免收停车费的行为,法律是允许的,老百姓也是理解的,但绝非涉及公务车就可区别对待、全部免收停车费。“在没有查证该车辆是否真的属于执法车辆,且是否在执行相关法务前,我认为既然要收取停车费,就应一视同仁,避免引起公众质疑而带来不好的影响。”李军律师说。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告诉红星新闻,道路停车位是市政设施的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缓解市民停车难而提供的一项市政公共服务。东莞市也为此制定了《管理办法》,其中的条款规定执行公务的车辆可以免收停车费,但前提是“执行公务”,实务操作上,应该是身着制服的公务人员出示了工作证,说明了执行任务,以此向收费人员申请免除停车费。

经视直播

也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经视直播记者询问视频中这辆印有“东莞执法”的黑色车辆是否属于免收停车费的车辆时,东莞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说是执行公务期间停放车辆的话,是需要提供一个相关的证明,或者是发函到我们公司沟通免收停车费的事。”

随后,经视直播记者将事发视频介绍给该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的情况,她会上报到公司,公司会核查该车是否属于免收停车费的机动车范畴。而至于为什么收费员为什么会撤回已经开出的收费单,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有免收费服务对象,所以收费员可能有点判断不太清楚。”

|来源:河南法治报、红星新闻、经视直播、网络

|东莞潮事儿编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