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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抓获1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牵扯出2起诈骗案

为“夏季行动”再添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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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日,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小丽(化名)报警称遭到诈骗。

经了解, 2024年4月,小丽认识杨某(男)并与其确认恋爱关系。交往过程中杨某利用小丽与 王某的矛盾,谎称要帮小丽教训王某,并称已经找人 殴打了王某,且殴打王某的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杨某谎称 王某家属要求赔偿,并 以平息此事为由向小丽索要 2.4万余元 ,除此之外又让小丽打了一张 20余万元 的借条。事后,小丽发现被骗报警。

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案后,经过缜密部署,严密调查取证,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民警在办理该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近日还以帮别人办理贷款为由,骗走本县居民周某人民币 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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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 案 释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 方 提 醒

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增强防范意识,遇到涉及金钱往来的情况时,务必保持冷静,通过多渠道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同时,一旦发现自己可能遭遇诈骗,应立即停止与对方的任何经济往来,并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 │林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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