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9月19日,枣庄市“保障基本民生 提升救助质效”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枣庄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824元,城乡低保标准差异缩小到1.14: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1072元。
枣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燕,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鸿,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贞彦,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高扩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洪燕介绍说,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市民政局、市医保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再到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枣救助”工作格局,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聚焦精准施救,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先后印发了《枣庄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枣庄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了救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了救助制度可及性。加大部门联动力度。树立整体救助理念,部门联动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重点监测相关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未纳入救助范围且符合条件的,按照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类提供低保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帮扶。筑牢社会救助网络。搭建以“枣(早)发现、枣(早)响应、枣(早)服务”为核心内涵,7个区(市)社会救助服务品牌为支撑,27个成熟镇(街)社会救助品牌为服务落点的“枣救助”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市)、镇(街)、村(社区)四级社会救助网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聚焦弱势群体,强化兜底保障能力。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今年,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824元,城乡低保标准差异缩小到1.14: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1072元。已为8.4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5.1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92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24万元;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903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10.6万元。各类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在保救助对象强化动态复核,今年已动态调整13327人。对因重病、重残等暂未纳入兜底保障人员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工作机制,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与工会、残联、教育、人社、卫健、医保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今年以来已摸排重点预警数据2.1万余条,通过摸排纳入救助保障1003人次。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研发“枣救助”小程序并同步链接“爱山东”APP,对11个部门33项救助帮扶政策集成宣传,实现8类社会救助政策扫码知晓、救助申请在线办理。举办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培训班,对低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救助政策进行培训解读,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精准落实。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答题活动,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联合市纪委出台社会救助容错纠错实施细则,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营造了“敢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工作氛围。
聚焦群众需求,拓宽救助服务方式。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聚焦申请困难群众,将救助咨询窗口由服务大厅搬到田间集市,深入村(社区)宣传普及社会救助政策,集中接受业务咨询,现场受理救助申请,提级帮处疑难事项。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开展“困难群众救助·集中帮办日”活动324场,接受业务咨询1.2万余次,现场受理救助申请1846人次,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建立社会救助领域“提级复审”工作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救助政策规范落地、审批流程顺畅便民、监管服务同步有序。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提级复审”机制审核有关案例185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权益。持续推进服务类救助。聚焦特困人员实际需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持续开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救助由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向服务救助拓展。今年以来,全市统筹资金1014万元为1.18万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了探视访问、日常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累计提供服务27.3万余小时,满足了困难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今年,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有哪些创新的措施?
陈德鸿: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医保局等11个部门(单位),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基础上,制定了《意见》,旨在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进一步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意见》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创新措施。
一是优化了低收入人口的认定程序。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般应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先后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及时转换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实现多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确保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程序。
二是强化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山东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围绕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收入无法持续稳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为各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快速预警、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提供支撑。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政策。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人员及其家庭,在审核阶段发现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可视困难程度先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金。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功能。
四是对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政策措施,逐步拓展制度覆盖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强服务类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以及孤困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整合相关资源,形成服务保障合力。
记者: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枣庄在医疗救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能否请详细介绍一下?
邓贞彦:目前对于困难群体,我市建立了基本医保、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医疗救助是兜底性保障政策。
人员覆盖上实现应保尽保。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覆盖6类人群,包括: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2类人群,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4类人群。对上述人员,我局健全部门信息比对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医保、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数据传输共享,完善人员信息核验,实现应保尽保。除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外,对前5类人员实施了参保资助政策,对其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今年共资助9万余名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医疗救助支出3300余万元。同时,我们还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新迁入、新出生、新纳入帮扶对象等新增人员随迁随参,随生随参,随纳随参,确保待遇及时享受。
保障机制上实施分类救助。针对各类困难群体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努力做到精准施策。一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这3类群体,不设年度救助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经救助后年度个人负担超过5000元部分,按照70%比例给予再救助。二是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这2类群体,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经救助后年度个人负担超过1万元部分,按照70%比例给予再救助。三是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这类群体,建立依申请救助制度。年度报销起付线为7500元,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四是对患有苯丙酮尿酸症这一特殊疾病的病人,对其治疗所需的特殊食品费用,按照75%的比例给予救助。18岁及以下年度限额1.5万元,18岁以上年度限额1.8万元。
待遇享受上实行高效便民。针对困难群体享受基本医保、补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叠加的实际情况,医保部门将市域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门诊慢病药店全部纳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范围,实现上述保障政策的“一站式”线上报销结算,困难群众在医疗机构结算医药费用时,可“无感”直享各类保障待遇。同时,对救助对象省域内外出就医的,全面取消了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实现省内就医“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免备案申请、即时就医结算”的“一条龙”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今年以来,累计为13.69万人次群众救助医药费用58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政策,不断健全困难群众信息共享机制和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横向联动,以及市、区(市)、镇(街)、村(居)纵向协同,建立完善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罹患大病影响基本生活,织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记者:据了解,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需求,我市建立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高扩:为推动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帮扶,我市探索“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新模式,多渠道、多角度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衔接机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工作的通知》,全市建立起政府救助为主体,慈善帮扶为补充的困难群众帮扶机制,对政府救助无法覆盖或实施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慈善帮扶。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政策、管理、对象、资金等方面密切衔接,政府与慈善资源统筹、相互补充的工作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是创新募捐方式,壮大慈善帮扶实力。将“慈心一日捐”与“腾讯99公益日”相结合,实现线下捐款向线上捐款转变,在2024年“数字慈善节”活动中,“枣慈留香”项目线上募集善款641万元,同比增长73%。推动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市慈善总会设立“枣慈留香·孤困和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基金”等慈善基金11个,募集资金352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多措并举,共募集善款1.5亿元,为实施慈善帮扶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实施帮扶项目,提升民生服务温度。今年以来,市慈善总会持续聚焦困难群众需求,实施开展慈善项目13个,累计支出善款943.5万元。在助医方面,精准实施“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计生家庭救助”等慈善救助项目,累计支出善款238.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81人;在助学方面,开展“爱心助学”和“阳光助学”项目,支出善款93.7万元,惠及困难大学新生237人;在助老方面,投入资金240余万元实施助老帮扶项目,已为家庭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照料护理服务5000人次,并投入资金360万元建成“爱心食堂”176处,服务老年人就餐1.35万人次;在助残方面,开创“慈善+保险”合作机制,投入资金10万元为5021名残障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各帮扶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枣慈留香”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