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茂名市纪委监委对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党委原书记高锦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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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高锦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违建问题处理、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高锦乔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锦乔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名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茂名市电白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茂名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