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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提要

身边小案件 蕴含社会治理大智慧

《小案大治理》第二季第三集!

社区无小事,事事关民生。每一个和社区有关的民事纠纷,都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法官们通过案件调查和实地走访,从“个案审理”到“社会治理”,从“化解矛盾”到“提前预防”,努力为居民们营造和谐、稳定、美好的社区环境。

由充电桩引发的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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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到一处居民小区,为一起涉及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排除妨害案件进行实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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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一楼的杨老伯是这起案件的原告。2019年上半年,他发现六楼邻居曲先生把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在了自家卧室的外墙上。杨老伯认为,充电桩如此安装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了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他多次尝试与曲先生沟通,对方却不予理睬。2024年4月,杨老伯状告曲先生要求对方拆除充电桩。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杨老伯认为,曲先生将充电桩装在他家外墙,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对此,被告曲先生则表示,他安装前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还曾向物业报备,整个安装过程合法合规。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周惠告知原被告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被告未经该楼栋的其他业主同意,不能擅自安装充电桩。考虑到尽可能维护双方的权益,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并在征得相关部门、人员意见及结合小区现有充电桩实际安装情况等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曲先生将涉案充电桩迁移至楼栋旁绿化带中,离楼栋外墙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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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个案虽然得到了妥善解决,然而法官在调查时发现,因新能源汽车充电引发的矛盾纠纷在老旧小区并不少见。以杨老伯和曲先生居住的这个老小区为例,停车位只有200多个,但需求在500辆以上,围绕停车充电产生的矛盾频发。

针对小区的停车混乱情况,金山区人民法院首先向涉案小区的物业公司制发了司法建议,希望对方能够明晰职责,加强对安装充电桩的全流程审核监管,完善小区车位管理机制。

在对相关部门的走访中,法官还了解到,对于小区共享充电桩的建设,发改委等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老旧小区可以通过创建共享充电示范小区,来获得政府的相应补贴。法官将了解到的扶持政策反馈给了涉案小区,并积极协助他们推进共享充电示范小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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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更多老旧小区改善停车充电存在的困境,金山区人民法院也向属地街道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属地街道全面掌握区域内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实际安装需求和安装条件,可以联合发改委、国家电网等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小区充电车位建设方案,以及私人充电车位共享等制度。

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属地街道也立即行动起来,将解决“充电难”问题纳入“办实事、解民忧”的重点工作范畴。截至2024年8月,已对5个住宅小区的共享充电桩建设项目进行了申报,全年计划新增电动汽车充电桩33个。同时,在部分小区探索试点私人充电桩共享项目,希望能够尽快缓解老旧小区停车充电难问题。

近百万维修资金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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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维修资金由小区业主共同筹集,和全体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普陀区某小区的维修资金却成了一笔“糊涂账”。由于维修资金不足,付不出工程款,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还被工程方告上了法庭。

负责小区渗漏水维修的防水工程公司表示,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欠了他们近五年48万多元的维修工程款。而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大会却说,小区维修资金的账户已经支出了近百万用于渗漏水维修项目。双方各执一词,小区维修资金到底去哪了?2024年5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二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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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上诉方业委会提出,防水工程公司是前任小区物业挑选的,工程款的结算也在他们之间进行,不应当由业委会来承担付款义务。对此,防水工程公司拿出了房屋修理养护任务单等单据,他们认为单据上有业委会时任职责人员的签名确认,足以证明维修是经过业委会确认的。而小区的前任物业公司也作为案件第三人出庭表示,物业不过是扮演了中间人的角色,每次动用维修资金都必须经过业委会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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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提出,从2017年至2019年,物业相继从小区维修资金里支取了近一百万,用于渗漏水维修。业委会还发现,由于前任业委会管理混乱,部分单据里有许多显而易见的不合理之处,比如部分维修缺乏相关业主的表决,部分表决记录没有达到法定要求等。“这个案子涉及2017年到2021年,期间没有业委会决议,我认为我们的业委会和物业都出现了问题,所以说很多事情现在真假难辨。”现任业委会表示。

在法官的指导下,业委会在维修资金平台上查询到,2017年至2019年1月,业委会、业主大会已经从维修资金中支付了工程款90多万元,远远高于这家防水工程公司自认的48万元收款金额。在此之后,涉案小区的账户则没有任何款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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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物业公司和防水工程公司均无法对2017年至2019年1月已支付的款项作出合理解释,法院对防水工程公司提出的2019年前的工程款不予支持,最终判决由业委会、业主大会支付防水工程公司工程款19.5万余元。

案件尘埃落定,不过在这起案件审理中,法官也发现了维修资金支取不规范、业委会对维修资金监督不力等问题。在走访涉案小区业委会以及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后,法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建议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构建警示清单,将多次违规支取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警示清单;并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促进其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维修资金,同时建议业委会引入具有法律、财务等相关专业技能的业主志愿者协助业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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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邱悦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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