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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四大队关于依法处理涉案车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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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我队依法扣留或拖移(捡拾)的渝DV9128小型轿车等25辆涉案车辆(清单附后),其当事人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在30日内持被扣留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或补办的相应手续)到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四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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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请当事人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5年3月19日前),持被扣留车辆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到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四大队接受处理。

逾期仍未处理的,我队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拆解或者报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四大队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 叶 警官

联系电话:1736522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