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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不瞒您说,我们之前双方多次有合作,不能因为这一次有瑕疵,就不认啊,我那是好几万的货......”

近日,石家庄市赵县法院商事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做到当场结清款项,同时维护了双方的长久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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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药公司与某卫生所存在长期的药品买卖生意往来,之前双方合作十分顺利。后该卫生所进行了人员的变动,基于稳定的合作关系,医药公司还是按照之前的程序进行生意往来,导致后续的货款在结算之时缺少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现有的材料没有签字和盖章,后双方因给付货款问题发生纠纷,调和不成,无奈诉至法院。

在调解前调解员已经与双方通过电话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卫生所现任负责人表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情况了,卫生所现任负责人认为医药公司只有增值税发票和随货通行单,双方也并没有签订协议,且事情发生已经好几年的时间,证据不足,不能借此证明货款没有给付。医药公司代理人表示货品确实也是给出去了,就因为证据这一块的瑕疵导致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拿到货款,一直没有办法和公司交代。调解员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很快找到了争议点,劝导双方考虑多年的合作关系,不要因小失大,给出了是否能在交易金额上让步的方案。最终该医药公司决定做出让步,双方达成合意,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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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赵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在化解经济领域纠纷方面的优势,指导商事调解组织依法依规为企业开展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满足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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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赵县法院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