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会,就《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方案》听取意见和建议。现代快报记者从听证会现场了解到,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优化涉及全市范围,包括主城六区、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按照“全市统筹,各供水区域协同”方式同步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到户价格同城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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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2年来首次调整,城市供水成本发生较大变化

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以来,为全面提升城市供水品质,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南京市供水企业加大供水设施投资建设,城市供水成本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落实国家和省规范城镇供水行业价格管理要求,理顺供水价格,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价格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需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供水行业健康、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市发改委借鉴同类城市的做法,拟订了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方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调整方案为12年来首次进行调整。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 23 日,南京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会公告(第2号)发布以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热心的市民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了意见、建议。

南京市发改委将对各类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研究,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按照规定在15日之内,将本次听证会的听证报告一并上报市政府。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将通过南京市发改委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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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居民用水阶梯水量、供水价格有变化

听证方案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各类用水供水价格比价关系。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这次调整方案中,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级差1:1.5:3保持不变。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与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比价1:1.11保持不变。但对各类用水供水价格比价关系进行了优化。主城六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的供水价格比价由1: 1.18:1.87调整为1: 1.3:3。

二是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政策。对于居民用水来说,以家庭人口3人为基数,第一、第二、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上限,由每户每年180(含)立方米以下、180-300(含)立方米、3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每户每年200(含)立方米以下、200-270(含)立方米、270立方米以上。人口为4(含)人以上的用户第一、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上限,由每户每增加1人分别增加60立方米调整为每人每年65立方米、85立方米。

三是调整供水价格标准。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征收相关要求,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的主城六区仅调整供水价格,随供水价格代征收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由于供水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各类用水到户价格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含居民合表用户)、第二阶梯、第三阶梯供水价格,由1.42元/立方米、2.13元/立方米、4.26元/立方米,调整为1.80元/立方米、2.70元/立方米、5.40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供水价格,由1.57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供水价格由1.67元/立方米调整为2.3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供水价格由2.65元/立方米调整为5.40元/立方米。

四是加大困难家庭减免优惠力度。为减轻困难群体生活负担,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和总工会认定的建档特困职工等家庭,由每户每年补贴5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免收200立方米供水价格部分(不免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

五是取消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5号)等规定,将新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供水成本,同步取消供水企业收取的该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一阶梯用户每月最多增加5.7元

根据《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方案》,居民家庭(3人)用水第一阶梯年用水量标准增加了20立方米,到户价格每立方米由3.04元上调为3.42元,每立方米上涨0.38元,上涨幅度为12.5%。按照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售水量测算,89.02%的家庭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年用水量200立方米以内,第一阶梯用户水费支出平均每月最多增加5.7元。

例如:某居民家庭1(人口3人),2023年全年用水量160立方米。按照现行政策计算,全年水费支出160✕3.04=486.4(元);按照调价方案计算全年水费支出160✕3.42=547.2(元),年水费支出将增加547.2-486.4=60.8(元),平均每月水费支出将增加60.8/12=5.07(元)。

某居民家庭2(人口3人),2023年全年用水量200立方米。按照现行政策计算,全年水费支出180✕3.04+(200-180)✕3.75=622.2(元);按照调价方案计算全年水费支出200✕3.42=684(元),年水费支出将增加684-622.2=61.8(元),平均每月水费支出将增加61.8/12=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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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建议调价后提升供水质量

现场,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等在内的7个方面总共27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表达了对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现代快报记者归纳发现,多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价格调整后,供水企业要不断地提升供水水质和服务质量,加大老旧管网改造的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的管理,提高供水的效率,控制供水过程当中的漏损率,降低供水的成本,保障供水的安全。

东南大学教授吕锡武作为专家学者参加人就提出,目前全市有6家自来水供水企业,他建议从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管理,从而提高供水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他也期待,调整后,供水企业可以对漏水、老化的管网进行完善,提升供水安全保障。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王阿华认为,后续的水价调整是全市统一的,他建议6家供水企业“同网同治”,完善供水布局,进一步提升供水的能力和安全性。借助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的契机,利用调价后的收益,更新管网。“要想保证好供水的龙头水,除了水厂,输水管网也要保证水质。”

消费者参加人王永祥也表示,如果供水企业可以提高生产质量、到户质量,那么老百姓会真心实意地接受价格调整。

曹洪飞是一家物业企业的工作人员,他建议,除了供水管网,二次供水的水箱水质安全也需要关注。企业主管罗珊建议,对管网改造的过程、价格进行公示,多推广节水技术、器具的食用。企业员工徐杰建议,通过科技化、智慧化手段,提高供水生产效率。

现场还有人提出,《南京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与政策优化听证方案》对于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价格的调整较大。消费者参加人唐振表示,他所在的企业一个月大概要用到 8000 吨水,调整后水费增加不少,他更关心是否有一些优惠政策。企业管理人员韩晓琰表达了对调整的理解,这样的调整有利于在全社会倡导节水,她建议可以对节水企业提供一些奖励或优惠措施。

同时还有不少人关注到了此次调整中对困难家庭的政策,由每户每年补贴5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免收200立方米供水价格部分。消费者参加人李萌建议,对于困难家庭,可以采取折现方式,将水费打入水卡中。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益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