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凰汇
“说京岛,过哈节,锣鼓喧天歌不绝。大海举杯把酒敬,竹木高兴把队列……”7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江平镇万尾金滩彩旗飘扬、锣鼓喧天,京族民众载歌载舞,欢庆本民族的节日——哈节。
地处西南边陲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沿海沿边口岸城市。近年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防城港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以法治之力维护民族团结与边疆安宁。
搭建平台
化解各族群众纠纷
江平镇是我国少数民族京族的唯一聚居地。坐落于该镇的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挂牌成立“哈亭调解室”,联合京族村支书、“哈亭”亭长、人大代表等,共同化解京族群众烦心事,并探索出“促进民族团结 维护边海稳定”的八步解纷法,即通过研判法律关系、排查纠纷背景、邀约行业专家、解决根本诉求、剖析矛盾核心、阐明法理情理、修复社会关系、推动源头治理的方式和步骤化解纠纷。
“还好有法官和调解员帮忙调解,不然这事没解决,我的生意都做不了!”随着防城港市边海旅游业的发展,江平镇京族群众梁某打算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子做民宿生意,遂向某水泥公司订购了一批房屋混凝土主体预制建筑品,后因双方对交付质量有争议,在结算余款时产生了纠纷,梁某将某水泥公司诉至东兴法院。6月13日,法官邀请了在京族群众心目中较有威望的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作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江平法庭是防城港法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一处生动缩影。防城港法院积极搭建特色司法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打造富有边海民族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上思县人民法院在南屏瑶族乡设立瑶乡巡回法庭,就地化解瑶族群众纠纷;东兴法院在边民互市贸易区设立中越商事纠纷特别巡回法庭,及时化解边民贸易纠纷;港口区人民法院设立“渔船法庭”,积极回应疍家渔民司法需求;防城区人民法院在十万山瑶族乡设立侨乡巡回法庭,为偏远地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24年7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 摄影 秦秋蓉
今年以来,防城港法院各司法服务平台共化解各族群众纠纷220余起,让各族群众共享司法服务便利,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根各族群众心中。
双语审判
保障各族群众利益
“十万山连十万重,重重叠叠自无穷。根盘千里封疆外,势插九天云汉中。”仲夏时节,十万大山北麓的上思县风光旖旎、空气清新,美不胜收的生态景观和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融合荟萃,构成了一幅和谐美丽的画卷。
上思县常住人口为2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93.48%。为满足群众用少数民族语言表达公平正义的期盼,上思法院积极开展壮汉双语特色司法服务。
宽敞明亮的房间里,舒适的沙发围成U型,调解桌上“妻子”“丈夫”代替了以往的“原告”“被告”,温馨的居家布局让人倍感舒心……
“法官的话让我很有感触,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6月28日,在上思法院思阳人民法庭家事调解室内,法官运用壮汉双语调解一起涉壮族群众的离婚案件,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同时,一并提示双方当事人关爱未成年人。经悉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防城港法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邀请27名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担任特邀调解员,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防城港法院现有165名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53.05%;今年以来,共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调研、旁听庭审320余人次,充分保障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搭建起各族群众司法沟通的桥梁。
文化建设
串起各族群众团结情
京族“哈亭”调解、壮汉双语调解、瑶乡巡回法庭、“石榴籽”调解室、民族团结文化墙……在防城港法院,随处可以感受到民族团结文化的浓厚氛围。
上思法院瑶乡巡回法庭打造凸显瑶乡特色民俗风情的法庭文化长廊,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融入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江平法庭将哈节民俗、独弦琴、高跷捕鱼等京族文化元素融入法庭的布局改造中;防城法院那良人民法庭围绕那良抗日武装起义纪念亭、中越界碑等特色资源,精心打造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庭文化展厅……民族团结意识深刻嵌入法院干警心中、融入血液。
此外,防城港法院以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普及法律知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创作民族团结宣传片,推出“平平说法”栏目,制作壮语普法视频;每年京族哈节期间,东兴法院干警会穿上京族特色服饰,深入活动现场向群众和游客宣讲法律知识;那良法庭干警在圩日来到峒中、里火口岸,向边民和各族群众普法;壮族“三月三”活动期间,防城港法院开展跳竹竿舞、抛绣球、抢花炮等民俗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传承深入人心。
心手相牵,防城港法院把审判执行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江平法庭“探索边海‘枫桥经验’ 培植民族团结之花”案例入选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评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防城港中院、港口法院被评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种下“石榴籽”,开出“团结花”。一批批具有防城港边海民族地区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扎根生长,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祖国南疆处处盛开、芬芳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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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0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