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饭店女店主在自己店铺门上贴了一张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结果被当地城管部门予以清理且附上了一张清理照片,并通知该店主到城管部门接受罚款!
对此,女店主对城管部门的做法感到不理解甚至觉得很委屈并因此变得情绪失控:
我在我自己饭店门上贴一张A4纸大小的招聘信息,我影响到谁了?我做错了什么?凭什么要去接受处罚?
而乌兰浩特城管人员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明确表示:该店主行为确实违反相关规定,且需接受罚款,罚款额度是200元-1000元,如果在接到三次处罚信息但仍拒绝缴纳罚款将对其手机号码予以封号处理!
笔者查询了相关规定,发现该店主行为确实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之外,还可以并处警告和罚款。
然而在一个社会中,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而人情则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一句话予以总结:法不外乎人情。
对于女店主在自家店铺门上贴一张小小的招聘启事,即便违反了城市相关处罚条例,在清理整改之外,执法者也应该考虑到执法方式和尺度,对于初犯者是不是应该先予以口头警告?对于再三警告无效,仍旧我行我素者支持予以罚款处理!但上来就直接对初犯者予以罚款处理是不是太过于苛刻?尤其是所谓“接到三次短信却仍拒绝缴纳罚款则对电话号码予以封号处理”,笔者找遍全网都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也希望乌兰浩特城管部门能够拿出相关法律依据用以服众。抛开法律依据不谈,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些装青皮、耍无赖的意思!
执法者即便不能做到温情、人性执法,也应该恪守知法守法的底线,管理部门倘若都不守规矩岂不贻笑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