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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的新书——《正义不倒:刑辩律师办案手记》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新书简介:

穿越迷雾,抽丝剥茧,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书作者蓝天彬律师结合办理的一系列案件,包括不起诉、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改判缓刑等结果,用办案手记的方式,呈现刑辩律师是怎样从无望中寻找希望,从困局中破局。

本书体现一个平凡人通过奋斗,从资深法治记者转型为成熟刑辩律师的过程,自强不息,止于至善,对人不无启发。

正义不会自动到来,需要法律人去坚持,去争取。正义不倒,就是法律人的一种信念。“天地有正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徐昕(法学教授、刑辩律师):

我一直希望,刑辩律师办案之余,能把案件写下来,把办案的经验与教训写下来,把真实的经历写下来。这样不仅对其他律师有参考借鉴价值,同时有一种历史价值。“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案子虽然办完了,过去了,但记录下来,就有意义。刑辩律师都去记录,这些记录越来越多,就越能反映我们这个时代刑事辩护与刑事司法的状况,从而成为未来研究我们这个时代的素材。

希望更多律师同仁,和蓝天彬律师一样,拿起笔,记录这个刑辩时代!

邓学平(刑辩律师、前检察官):

从本书的字里行间可以明显看出,新闻从业经历对蓝天彬律师执业的巨大助力和影响。比如热爱写作,能够把各种经历及时记录;比如许多办案手记都有对当事人和家属的情绪捕捉和心灵观照;比如对案件和办案经过的描写有着浓厚的新闻叙事痕迹。区别于大多数办案手记的强议论、弱叙事风格,蓝天彬律师的办案手记强叙事、弱议论,娓娓道来、十分耐读。

由刑辩律师将办案过程和曲折遭遇写出来,能让法治的拼图更加具体和丰满。刑辩律师的微观记录,往往是国家法治生态最真实的写照。在此意义上,刑辩律师的记录不仅具有个体意义,而且具有社会意义。

以下是本书《后记》:

传一曲天荒地老

共一生水远山高

正义不倒

会盟天下英豪

无招胜有招

英雄肝胆两相照

江湖儿女日见少

心还在 人去了

回首一片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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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喜欢听刘欢、王菲合唱的《笑傲江湖》片尾曲,羡慕令狐冲这一生豁达豪迈、行侠仗义。

从厦门大学毕业后,先做记者,再做律师,奔波在路上,依然记得校训“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这本书记录了我从记者转行做律师的经历,记录了我办过的一系列案件,包括不起诉、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或改判缓刑等方面。我希望用办案手记的方式,呈现刑辩律师是怎样从无望中寻找希望、从困局中破局的。穿越迷雾,抽丝剥茧,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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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即使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有合法权益,仍然需要律师去维护他(她)的合法权益。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就是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就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律师要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和底线。公检法办案人员要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和底线。唯有各司其职,坚守良知,正义才不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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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应该是全社会的价值追求。没有谁代表绝对的正义,正义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正义需要形成合力,汇成江河。正义不倒,人心不散。

正义不会自动到来,需要法律人去坚持、去争取。正义不倒,就是法律人的一种信念。“天地有正气”,“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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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用《穿越迷雾:刑辩律师办案手记》做书名,后来和朋友交流,朋友提出《正义不迟到》,我想到《正义别迟到》,进而想到年少时听过的《笑傲江湖》片尾曲,“正义不倒,会盟天下英豪,无招胜有招……”那么就用《正义不倒》吧。

我知道,用《正义不倒》做书名,有点太大了,但转念一想,“少年不可怕丑,须有狂者进取之趣,此时不试为之,此后必将不肯为矣”,虽然不再少年,还是试一试。

蓝天彬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江苏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前政法记者,毕业于厦门大学,专注于刑事辩护,多起案件获得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改判缓刑等结果。著有《正义不倒:刑辩律师办案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