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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雁山区委统一部署,9月13日,雁山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徐元村主持召开与区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苏革的见面会。动员会上,徐元村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张伟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苏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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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村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针对本次巡察工作指出:法院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政治巡察重要意义,自觉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准确把握本轮监督重点,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督察。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查办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任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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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深刻领会政治巡察内涵。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对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被巡察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的工作。二要扛稳政治责任。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监督,把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在接受监督配合巡察上要做出示范。三要强化纪律执行。巡察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自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严守职责边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被巡察单位要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要求,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议论的不议论,用纪律的刚性约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排除各种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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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革代表区法院就全力配合此次巡察工作作表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和促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形式,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意见的必然要求,更是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一次现实检验。要把接受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推进工作发展的机会。二是全力做好配合,确保区委巡察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优质的服务保障,全力配合区委巡察工作。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坚决照单全收,逐项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后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雁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围绕“四个聚焦”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时间从9月中旬至12月底,设专门值班电话:18978325531,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桂林市A127号邮政信箱,并在雁山区法院正门右侧设置巡察意见箱。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雁山区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文|编:李建容

初 审:陆耀华

终 审: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