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清风9月16日消息,日前,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陈育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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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陈育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陈育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育霞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