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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9月17日 第四版

松溪县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

凝聚多方合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守护“绿色宝藏” 留住历史与乡愁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小时候经常在山林里跑来跑去,山中的古树,是我儿时的回忆。看到这些老树被完好地保护起来,我感到十分欣慰。”近日,看着繁茂生长的古树群,松溪县茶平乡吴山头村村民何淑英点赞道。

松溪县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也是闽北重点林业县,森林覆盖率达71.05%。目前,松溪县境内共有登记在册古树名木892株,包括女贞、苦槠、古樟、椤木石楠等品种,其中不乏树龄近千年的古树。近年来,松溪县大力推进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守护这些见证历史的“活化石”。

吴山头村地处省级风景名胜区湛卢山境内,保留了较为完整的古建筑群和多株古树。曾几何时,村中多株百年古樟,存在电线缠绕、白蚁侵蚀等问题。

“我们一获悉情况,就对吴山头村古树的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下达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踪监督。”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丽萍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还指导林业部门在养护古树过程中,同步开展古村落修缮工作,保留松溪传统建筑特色,实现“古色+绿色”融合发展。

“今年4月,我们进行了跟踪回访,对吴山头村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回头看,全面核查了其登记建档、标牌设置、救助复壮等情况,确保古树名木养护责任落实到位。”黄丽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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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松溪县吴山头村

实地查看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对吴山头村古树名木的保护,是近年来松溪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方位、多角度”保护县域内古树名木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松溪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林业部门做好松溪县域内的古树保护工作。

2022年9月,“古村落保护基地”在吴山头村正式成立。据悉,该基地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为中心,依托“基地发现汇总问题线索—检察机关分析研判—督促行政机关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古树名木的保护覆盖到了松溪的每个古村落。

除了依托检察院的检察监督职能,深化“林长+检察长”机制,近年来,松溪县还凝聚多方合力,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在松溪县溪东乡榉上村北部,有一片占地15亩的楠木林,其间树种多以楠木为主,还生长着香樟、红豆杉等珍稀树种。

“为保护这片楠木林,近年来,榉上村党支部设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担任负责人、优秀党员干部为成员的楠木林维护岗,常态化负责防火防盗、树木维护、卫生整理等工作。”松溪县林业局营林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许云亮告诉记者,当地的基层党员干部们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当好这片楠木林的守护者。

“我们根据省、市林长办要求,做好县、乡和村三级林长对古树保护方面应做的巡山护林工作。每级林长和副林长要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情况,把古树名木纳入巡山交树的重要内容,做到巡林时必巡古树名木;对护林员巡护古树名木情况也进行相应考核。”许云亮说。

作为古树名木的主管部门,近年来,松溪县林业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古树名木身份进行详细认定,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对已挂牌保护古树名木加强补充调查和日常监测,加大衰弱古树抢救修复力度,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动态管理。

记者:许可欣

通讯员:范鑫琳 叶国豪

编发:松溪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