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繁忙口岸,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络绎不绝。随着北上潮流的兴起,不少港人选择到内地购物、游玩,但在这股热潮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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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食物环境卫生署的调查显示,从今年年初至今,已有超过1400宗入境人士因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而被检控,较去年同期上升近一倍。这一数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入境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深刻的思考。

故事的开端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李先生和他的家人兴奋地从内地回到香港。他们在旅行中购买了各种美食,尤其是他最爱的生肉和新鲜鸡蛋。李先生自信满满,认为自己只是在享受生活。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些“美味”正是当局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香港的入境口岸,侦缉犬的嗅觉敏锐无比。它们被训练成专业的“食物侦探”,能够迅速识别出隐藏在行李中的违禁品。就在李先生准备通过海关时,侦缉犬突然对他的行李表现出强烈的兴趣。海关人员立刻上前检查,发现李先生的行李中藏有生肉和生蛋,未能提供任何卫生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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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的情绪瞬间从兴奋转为绝望。经过调查,他被告知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和6个月的监禁。他无法相信,原本是家庭团聚的快乐时光,竟然因为一时的疏忽而变得如此沉重。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官员表示,这类事件并非个案。在过去的一周内,他们共发现68宗入境人士涉嫌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的个案,其中三宗是通过侦缉犬侦查出来的。执法人员强调,所有进口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必须附有卫生证明书,违例者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了解到,许多旅客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往往因为缺乏信息而触犯法律。食环署表示,中心将与海关等执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执法力度。同时,他们也会通过网页、海报、宣传单张、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以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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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环署表示,根据《进出口条例》(第60章),每批次的进口肉类及家禽须向食环署申请进口许可证;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每批次的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必须附有由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卫生证明书及/或食环署的进口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中心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在没有认可的卫生证明书、食环署签发的书面准许或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进口受规管食物。此外,中心亦会继续加强在各口岸管制站的宣传教育,并透过不同渠道(例如网页、海报、宣传单张、社交媒体等)提醒市民,跨境购买食物回港必须遵守相关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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