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邓亚男

位于湖北省荆门市西北边陲的栗溪、马河两镇,境内群山连绵,重峦叠嶂,是典型的山区镇。过去,两镇均是贫困镇,老百姓法律意识相对淡薄,邻里、婚姻家庭及林地纠纷案件频发。如今,两镇辖区内矛盾纠纷均能就地化解,村居风貌焕然一新。

从纠纷频发到前端化解,这其中有什么秘诀?

据了解,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栗溪人民法庭以创建“无讼村居”为抓手,做实村、镇、庭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各类纠纷通过“三级三轮”的分层递进过滤,真正实现了就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弭。

今年1月至7月,栗溪法庭辖区栗溪、马河两镇仅受理民事诉讼案件4件,无一起判决案件,调撤率达100%,庭前化解纠纷123起,纠纷化解率达92.5%。

夯实村级矛调平台

“谢谢你们,历经三年时间,这5000元终于讨回来了!”

7月18日,在栗溪镇裴山村村委会,牛大爷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终于松了口气。此前,牛大爷与同村村民张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牛大爷追讨欠款多年,张某却始终敷衍推脱,双方就此发生多次争吵。裴山村调解组织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并邀请栗溪法庭法官参与指导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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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栗溪镇裴山村矛调中心,东宝区人民法院栗溪人民法庭法官指导该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供图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调解之初,张某态度恶劣,声称牛大爷将他欠钱一事闹得全村皆知,使他丢了面子,所以故意拖欠借款。听完张某的陈述,调解组织对他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及说服教育,告诫他如果不和解还钱,牛大爷一旦起诉至法院,他很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种种限制。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倾心调解,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牛大爷转款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这是裴山村调解组织今年成功调解的第13起纠纷。今年4月初,东宝法院联合栗溪、马河两镇共同出台相关方案,在两镇党委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法庭的全程参与指导下,每村设立矛调中心(站),并由村综治主任牵头,组建由网格员、综治辅警、老党员及乡贤等5类人员构成的村级调解组织,为6个矛盾纠纷频发的村配备远程视频调解指导终端,做实人民法庭指导调解职能,定期为村级调解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真正把村级矛调中心(站)打造成为村民们“找说法”的主战场,实现村内矛盾纠纷村内解决。

发挥镇级综治中心功能

“村长!我养的蜜蜂全死了,是他们喷农药害的!我要告他们!”6月11日,栗溪镇新华村村民张大妈激动地来到村委会投诉,称自己辛苦养的蜜蜂一夜之间出现大面积死亡,一年的收入打了水漂。

新华村综治主任听后立刻将情况上报至栗溪镇综治中心,栗溪镇综治中心接到报案后,意识到这起纠纷情况复杂,便立即将情况向栗溪法庭进行了通报。了解案情后,栗溪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赶到蜜蜂养殖现场查看情况。根据张大妈提供的线索,干警实地走访了养殖地附近农田,通过询问多位村民得知,附近大片农田皆为某公司承包种植,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大面积喷洒了农药,蜜蜂很可能是采了喷洒农药的花粉而死亡的。

为了找准原因,栗溪法庭干警联合栗溪镇综治主任,将已死亡的蜜蜂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邀请农业部门专家前往现场分析查看。通过多方调查论证,结合检验结果,最终可以确定,蜜蜂确实是因农药中毒而出现大面积死亡。

确定原因后,栗溪法庭干警联合镇级调解员、农业部门专家及当地知名养蜂人组成调解小组,组织张大妈与承包公司负责人开展调解,并对张大妈的损失进行了评估。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该公司同意赔偿张大妈损失,双方当即签订了和解协议。一起复杂的矛盾纠纷,就这样在栗溪镇综治中心得到了妥善化解。

据了解,东宝法院通过积极争取区委、区委政法委支持,由地方党委整合综治、公安等力量,从退休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专业人士中选聘人民调解员,并依法成立人民调解组织,注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账号,组建一批镇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为快速解决镇内矛盾纠纷,东宝区各镇综治中心与人民法庭建立矛盾纠纷“双向移交”机制,实现纠纷不外溢。

实现矛盾纠纷多调少讼

“人民调解优先,法庭诉讼断后。”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栗溪法庭在庭内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庭工作室,一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实现诉调有效衔接,妥善解决跨镇的诉前矛盾纠纷。

3月7日,身材瘦小的中年妇女刘某来到栗溪法庭,一进门就向栗溪法庭干警哭诉起来。原来,刘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因孩子的继承权与前夫母亲、前夫哥哥发生纠纷,经过村、镇两级调解平台的多轮多次调解后,仍没能实质性化解。因积怨已久,刘某因此与前夫一家闹得不可开交,多次上访。面对双方的对立情绪,法庭干警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联合驻庭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庭前调解。

驻庭调解员是栗溪镇原综治主任,几十年扎根在基层,对镇里的情况十分熟悉,深谙调解之道。在该调解员的帮助下,法庭干警一面释法明理,一面对当事人双方说事理、讲亲情,弥补裂痕,消除误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并就遗产分割达成了和解协议。

栗溪山水间“枫”景如画,在村居、屋场,在田间地头,一段段司法为民的精彩故事不断上演。栗溪法庭牢牢树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念,通过织密村、镇、庭三级矛盾纠纷过滤网,实现矛盾纠纷多调少讼“软着陆”,让“枫桥经验”在山区小镇焕发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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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1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0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