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塔利班“劝善惩恶部”公布了所谓的《弘扬美德预防恶习法》,对音乐、剃须和庆祝活动等都有严格要求,这份法律文本长达114页、35章。
9月6日,联合国安理会12个国家的大使发表声明谴责该法。
在伊斯兰教世界,一些国家也对塔利班的极端做法感到震惊。
土耳其外长恰武什奥卢表示塔利班的禁令“既不伊斯兰也不人道”。
沙特阿拉伯外交部对塔利班治下的阿富汗女性被剥夺大学教育权感到“震惊和遗憾”。
卡塔尔也发表了相应的谴责声明。
塔利班颁布的禁令是2021年8月19日执政阿富汗以来一系列措施的法律化。
禁令首先是针对女性的。
1,女性任何时候在公共场合都必须裹严实,不可太薄,太紧或太短,且必须遮住面部,“以避免被诱惑或诱惑他人。”
女人不能穿着迷人的衣服、紧身衣服、露出身形的衣服。女人不能穿露身体或脖子的衣服。女人不能露头发,也不能穿透透衣服。女人不能穿短衣女人千万不能涂香水或化妆品。
2,女性在所有陌生男子和所有非穆斯林面前,都必须遮住自己,防止腐化。
3,女性的声音被认为是“私密的”,女人不能在公共场合让陌生男子听到自己的声音,不能在公共场合唱歌、朗诵或阅读。
4,独身女子不可以乘坐交通。
5,彼此没有关系的男人和女人不能呆在一起。
6,禁止女性看与她没有婚姻或血缘关系的男子。
7,女性小学之后被禁止上学。
当然,这里也不是男性的“天堂”。
1、禁止与非穆斯林异教徒交朋友、帮助他们,或模仿他们的外表;
2、禁止无血缘关系的男女在公共场合互相看对方;
3、男性必须穿着朴素,包括在运动或锻炼时,禁止剃须或修剪胡须;
4、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违法,饮酒、使用非法药物和赌博是严重罪行;
5、禁止在公共场所演奏或听音乐,不得庆祝非穆斯林节日。
阿富汗美德部发言人阿基夫表示,“人们都想在这里回归伊斯兰教法,现在我们正在实施伊斯兰教法。”
“伊斯兰教法的指示是在1400年前颁布的。”
相比于涉及女性的部分,男性的禁令显然“宽宏大量”了许多。
看到这些禁令,会让人有些恍惚,这是21世纪的国家吗?为什么他们使用着网络,手机,却仍然固守千年前的所谓禁令?
面对这样的文化,我们应该持有什么态度?尊重还是表示谴责?
应该说,尊重不同的文化这当然是对的,但是有一些底线却是要共同遵守的。
如果在今天的中国,有人仍然在宣扬女性应该裹小脚,男性三妻四妾,那显然是不能接受的。如果在现在的中国仍然将女性圈进在闺房之中,剥夺女性上学读书的权利,那显然是不可以的。
因为这样的规定显然违反了现代文明之下的人类共识,女性的权益在这里无法保障,平等形同虚设,有的人备受压迫,有的人却享受特权。
在如今社会,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使得所有国家的文化完全一致,但并不意味着走向极端还能受到尊重。
你不能因为所谓的《布哈里圣训实录》记述穆罕默德与6岁的幼女阿伊莎结婚,9岁时完婚,就仍然规定男性可以娶9岁的女童。
人类从不平等的时代步入现代文明不过两三百年,无数的流血与牺牲才造就了今日的社会。但文明仍然是脆弱的,人性中有难以遏制的想要支配他人的欲望。
谁又能想到上世纪阿富汗女性所享受到的一点点权利如今却当然无存了呢?
不合理的规定必然只能靠武力来维持,缺乏民众基础的法规不可能得到民众的授权。
在机枪和大炮之下,没有真正的信仰,更没有文化,有的只是人们对权力的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