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们,上周小编聊了聊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在落户入学上能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引发了不少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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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民生保障这种基本权利不能拿来买卖,得按需分配,保证公平。而那些非民生保障类的,比如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那就可以市场化,谁出价高谁得。

现实中,很多城市都在推租购同权,保障房也包括在内。这些保障房,本质上就是长期的租赁房,政策上也支持它们享有与普通商品房相同的落户、子女入学等权益。

新华社报道了河北雄安新区的动态,他们的首批政府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华序府项目,最近举行了选房签约仪式,近300组客户选房。这个项目提供了多种户型,从一居室到四居室,都是精装修,可以直接入住。

这些入住的人员主要是从北京疏解过来的非首都功能人员和新区引进的人才。他们凭借租赁合同就能享受一系列的“租售同权”权益,包括子女教育、积分落户等,这对促进职住平衡、支持新区发展都有积极作用。

这里小编要强调一下,所谓的租购同权,指的是基本民生保障权利的平等,而不是所有领域的租购同权。这些权利包括落户、受教育、选举被选举以及法律权益等,这些都是普惠的,不能买卖。

而非民生保障的权利,比如追求更舒适的居住环境、租金收益等,这些都是可以市场化的,按市场规则来。

教育、选举、法律判决这些公共权力,应该是人人平等的,不能商品化。一旦这些东西可以买卖,就会产生腐败。比如,如果选举权可以买卖,那就会导致买官卖官的现象;如果法律判决权可以买卖,那法官就可能贪赃枉法。

高考实际上是一种被选举制度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中央会提出教育培训行业的“双减”政策。但我们要明白,“双减”主要是针对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是支持的,因为学科类培训属于民生保障,不能买卖,而非学科类培训则是改善需求,不属于民生保障范畴,可以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