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淇铖食品商行因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占用人行道,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淇铖食品商行在越秀区文德路仁康里50-3号首层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占用人行道摆放已打包好的雪糕,面积约为0.7立方米,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持续时间2小时以下。

广州市越秀区淇铖食品商行违反了《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五)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对广州市越秀区淇铖食品商行作出罚款 5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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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