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有言:“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自然的规律,利于万事万物发展,而不去伤害它们。生而为人,理应有所作为,尽力而为,但不要强取豪夺。
自然的规律强调和谐、平衡,人道最好的情况,也应该偏向于和谐、平衡。只不过,由于人心存在欲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人道都偏向于强求、竞争、偏执。
适度竞争,这是一件好事。可过度竞争,或者说过分强求,走到了偏执的极端,那就是一件坏事了。偏执的极端,其实是一条绝路。
你看那些郁郁寡欢的人,基本都是因为执念太重,而又事与愿违,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最终导致情绪低落,觉得人生不值得。
不争,才是真正的大争。在这些方面做到不争,你就赢了。
一、自然而然发生的一切,不要勉强。
曾仕强教授提出过一个观点:那些自然而然发生的事儿,比如说生老病死,这都不是凡人可以改变的,那我们就接受这一个现实。
春夏秋冬的四季规律,我们可以改变吗?无法改变。那我们就按照春夏秋冬的更替,去调整作息、饮食,去过符合春夏秋冬的日子。
生老病死的万物定律,我们可以改变吗?无法改变。那我们就按照生老病死的轨迹,去度过活着的每一天,尽力而为,了无遗憾。
枯荣兴衰的周期规律,我们可以改变吗?无法改变。那我们就接受枯荣兴衰的现实,成功也好,失败也罢,只要对得起天理良心,就足够了。
不论是春夏秋冬,也不论是生老病死,更不论是枯荣兴衰,这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人类无法改变,只能坦然接受。
就跟头顶上的那一片星空一样,地球是渺小的,太阳系是渺小的,银河系是渺小的,宇宙是永无止境的。这,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宇宙现实。
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现实就摆在那里。与其偏执、勉强,不如顺其自然,依照宇宙的规则行事。
二、不属于自己的人与物,不该强求。
有些东西,必然是属于你的,这就是所谓的“得之我幸”。有些东西,必然是不属于你的,这就是所谓的“不得我命”。
就拿“缘分”来说。
你喜欢这个人,而别人打心底不喜欢你,哪怕你再怎么追求对方,别人也还是对你没有好感。这就是所谓的“襄王有梦,神女无心”。
突然有一天,某个人喜欢上了你,你也看他比较顺眼,双方就在一起了。这其中,没有什么犹豫,只有一见钟情。这就是所谓的“有缘有分”。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都是缘分对于人之“意识”的影响。你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缘分如此,其他的情况也是如此。你希望爬上某个位置,可这个位置偏偏不属于你,哪怕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还是事与愿违。
三国时期的司马昭,做了那么多铺垫,就是想取代曹家,登上皇位。在司马昭即将登上皇位的那一刻,竟然暴毙了。可见,司马昭就没有这个皇帝命,人力无法改变。
三、已然造成的无尽遗憾,不妨放下。
滚滚长江东逝水,从古至今,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遗憾。
千古一帝的秦始皇,想千秋万代,就拼命磕丹药,怎奈49岁就病逝了,事与愿违,满是遗憾。
文治武功的宋太祖,还有远大的志向没有实现,就被弟弟赵光义通过“烛影斧声”而干死了,死前满是遗憾。
不仅普通人的人生满是遗憾,就连青史留名的大人物,也遗憾重重。这就是所谓的“万事不由人做主,一心难与命争衡。”
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老天爷要如此残忍,让每个人的人生都留有遗憾呢?
只有一个答案,天地尚且不完美,人生也做不到完美。老天尚且还会电闪雷鸣,刮风下雨,又何谈是普通人的一生呢?
有遗憾,这看似坏事,实际上是一件好事。因为“酸甜苦辣咸”的人生磨砺,就蕴藏其中。不然,只有甜,而没有其他的味道,岂不是造成更大的缺憾吗?
写到最后
争,这是一种主观臆想。不争,这是一种顺其自然。
主观臆想,就跟“人力”二字有关。顺其自然的本身,就是遵循客观的规律去做事。人力,终究是拗不过自然的规律的。
上文说过,人力能改变春夏秋冬吗?无法改变。人力能改变生老病死吗?无法改变。人力能改变枯荣兴衰吗?也无法改变。
小人物也好,大人物也罢,都在自然的规律当中生存、做事。除了能力、地位有所差距,其他的,都差不多。在客观规律面前,大家都是绝对公平的。
毕竟,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每个人都会老去。人力有限,自然无穷。如此而已。
文/舒山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