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提问:

中秋节返乡途中遇到交警查车,车辆因为超速被开罚单;但是测试的是躲在路口行道树后方的警车,测试点非常隐蔽,并且只有一名交警,这样的测速合法合规吗?

在中秋小长假之前已经就注意“隐蔽式测速”的话题进行了解读,看来还是有些新手司机“中招”了。在城市外环线或二级与以下公路的路段里,靠近集镇的地方经常会出现这种临时测速点;交警设置临时测速点当然是合法合规的,但是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参考的是《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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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第70条要求需要设点执勤时,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情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放置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的提示标志,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这一条规定里需要提取的重点是“大于等于二百米设置警示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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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查处超速行驶操作规程的第二条,要求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时,按照设点执勤的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测速点与查处点的距离不少于两公里,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在此基础之上,能够保存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的,可以实施非现场处罚。

附件里需要提取的重点是“测速点和查处点的距离不少于两公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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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的执勤点设置符合上述标准,那么查处超速车辆并现场开具罚单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有某一点设置不合理则结论则另当别论,比如是否在距离测速点至少两百米以外的距离设置警示设备。这里有一个略有争议的话题:测试点该不该设置为“隐蔽式”?上述规范里只要求在“设点执勤”时应当按照标准摆放反光锥筒等设备,如果测速点不属于执勤点则不用摆放,于是也就谈不到“隐蔽”或“警示”了。

但是相关解释是“测速点的设置是国省道交警执勤点的一种形式。”其通常要设置在明显且易于达到的位置。

按照这个解释来分析的话,“隐藏式测速”则不符合标准;临时测速点也应当在200米开外设置警示标牌或反光锥筒,没有这些设置而开具的罚单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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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移动测速点很常见,躲在角落里测试也很常见;可是随着汽车用户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也有越来越多的车主开始对交警执勤过程的合规性提出质疑,这是一种进步。不过有一个客观事实也是不得不说的,几乎在每一个移动测速点都会有大多数车辆正常通行,也就是说这些车是没有超速的。

超速驾驶是自己错在先,虽然临时测速点设置位置的合理性可能存在争议,但是超速驾驶依然有风险。

作为司机还是先约束好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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