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全县政法机关政治建设,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打破教育资源壁垒,推进全县政法干警执法司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凝聚前线干警力量,弘扬桓台“政”能量,县委政法委在全县开展政法系统同堂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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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政法系统“凝聚前‘警’力 弘扬‘政’能量”同堂培训(第一期)活动,县法院马桥法庭负责人田召朋作为主讲人,以《围绕法院审判主责主业,转理念,严行为,强措施,努力实现“实质解纷、案结事了”》为题,向与会人员分享审判实务经验。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张湛主持活动,全县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6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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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田召朋围绕“转理念”“严行为”“强措施”三个方面与参会干警进行交流。

一是“转理念”。

坚守政治引领的理念,善于用讲法治的方式办好讲政治的案子;转变工作方式的理念,转变审理模式,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走下审判台、走出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转变工作成效的理念,不能单纯就案判案、一判了之,要从根本上促成“实质解纷,案结事了”。

二是“严行为”。

通过每一个诉讼过程中的具体办案行为,让当事人对承办法官予以信任,最终达到信服判决、信仰法律的良好效果。

三是“强措施”。

通过畅通管理通道,让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通过畅通办案模式,让纠纷“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通过类案检索、案件合议、专业法官会议、院庭长阅核、法答网应用、经验总结、树典立标等措施,准确查明事实,精准适用法律。

供稿:杜胜男 审核:胡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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