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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的叶先生向红星新闻分享了他的离谱遭遇。

据叶先生回忆,7月20日晚8时,他来到位于深圳龙岗区的一家名为“戴丝美业”的美发店,在两次询问烫发费用后,发型师并未给出明确答复,而是建议先为他修剪头发。

修剪完成后,发型师向他推荐了三个套餐,他选择了398元的中档选项。

在药水处理过程中,发型师递给他一份单据要求签字,解释称这是分店需要确认药水库存。

叶先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便在单据上签了一个假名。

然而,烫发结束后,发型师却告诉他,398元只是单支药水的价格,他共使用了6支药水。

再加上89元的剪发费用,最终账单竟高达24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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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价账单,叶先生与发型师发生了争执。

他表示,在最初介绍套餐时,并未被告知398元是单支药水的价格,而且按支计费的总价实在过高。

而发型师则坚称自己已经明确说明,并试图游说他办理8000元的会员卡,以享受折扣后的800多元费用。

考虑到当时店内有多名男性发型师在场,为了自身安全,叶先生选择结账后离开美发店并报警。

叶先生报警后,警方将电话转接至深圳市12345热线。

该投诉最终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处理。

8月15日,深圳政务短信平台反馈称,针对叶先生的问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多次尝试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商家进行调解,但均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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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消协《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在调解过程中,被投诉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超时不予答复的,消费者协会对该投诉终止调解。

9月5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给出了回复,表示调解未能成功,商家拒绝退款,建议叶先生依法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叶先生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已经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投诉。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说实话,要不是开头说了地点,我还以为这事是发生在杭州呢。

其实这种事情,但凡在网上多看过几期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栏目,都不会这么轻易上这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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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我说,这个理发店的模式还略显过时了。

比如此前1818就报道过,在2022年4月,杭州一男子到美发店烫发,报价398元的服帖烫收款时变为4776元,店员称头发分为12个区域,每个区域都要收费398元。

你看这创意是不是妙多了,正常人谁能想得出来啊。

如果他们说得清头发,这些无良商家甚至敢按根收费。

不过也说实话,很多工厂密集的地方都有这种店,就专坑那些刚出来上班,涉世未深的孩子。

所以作为一名1818黄金眼频道的十年老粉,我来聊聊我的一些建议和看法,不一定对,仅供大家参考。

首先是这个“考虑到当时店内有多名男性发型师在场,为了自身安全,叶先生选择结账后离开美发店并报警。”

遇到这种事情最被动的就是付了钱再找后账。

你看这个事情是7月底发生的,现在都9月中旬了,110→12315→12345的流程都走了一遍,最后还是得自己去起诉维权。

而到时候公检法司整个流程走一套,费时费力还一定好使。

钱在谁手上,谁主动。

钱在我手里,我不认同你提供的服务我凭什么给,你们该报警报警该起诉起诉,我就是不给你有啥办法。

别被理发店那几个流里流气的托尼老师吓到了,今天装黑社会给谁看?

你看彭宇案里面,老太太只是被别人蹭了一下,颈骨骨折,手术费13万6,那来吧~

所以最简便的办法是不付钱,钱就不给,实在不行报警,帽子叔叔绝不会帮着理发店要这种钱,因为不给钱是经济纠纷,他们不管。

但他要是不让你走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了,这事帽子叔叔还是会管的。

所以总结一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付钱,把球踢给对方,让理发店去公检法司走一套。

若有威胁立刻报警,2000以上也可以算敲诈了,最起码让自己安然离开。

希望我的读者朋友都能懂得一个道理,遇到感觉不合适的消费项目,拒绝接受才是最合理的办法,尤其拒绝签字留痕。

所以再来说一说这个理发签字的行为。

首先不看内容就签字的行为就懒得说了,都2024年,你听说过什么正经理发店还要顾客签字的?

咱出门理发也要把脑子带上啊。

更加神来之笔的是,就是他居然还签了个假名。

耍小聪明的手段,九成九在诉讼过程中会起副作用的。

只能说这娃估计最后官司会打不赢。

因为如果没有这个签字,他可以说自己完全不知情,被蒙蔽。

法院应该会采信。

有了这个签字,法院就很难采信他不知情了。

真的是有种清澈愚蠢的美。

还要再提一嘴,他们那个理发药水,还有后招呢。

比如你若如果嫌贵,他们便劝你办卡,说办卡能享多少优惠。

倘若你说手头紧,那更好了,他们会“热心”地帮你张罗网贷,各式各样的贷款都给你试一遍,之前新闻就爆出来有人因此贷了几十万。

而只要办了卡,那之后就是个无底洞。

等你充得差不多了,店铺就换个老板,新老板会“善意”地让你继续用余额,但价格嘛,要么高得离谱,要么就得再充点。

这些商家,就是赌有些人会忍气吞声,吃了哑巴亏。

只要你一开始没拒绝,忍了,那你就会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干这行的,比我们普通消费者可精通法规多了。

他们深知底线在哪,就打那些擦边球,虽不违法,但闹到最后也就还钱了事。

有些人想维权,却得花大量时间和精力跟他们纠缠,结果往往还是有一部分人选择放弃。

最后剩下的那些“硬骨头”,他们也就只有把钱还给你了。

这手法,是不是跟诈骗挺像的?

写在最后

在我看来,商家之所以能如此肆无忌惮,归根结底是违法代价太过低廉,乃至其行为往往游离于法律边缘而不被视为违法。

面对这类事件,通常的处理方式不过是几番投诉与调解,对商家而言,不过是隔靴搔痒,无关痛痒。

你若强硬,它便陪你周旋,反正它已是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多一个你又有何妨?

“天价理发”事件频频上演,皆因此前类似的事件未受任何严厉的惩处,导致余商家便纷纷效仿,毕竟无需成本,即便警察介入,也不过调解一番,打个折扣,若能侥幸成功,便可以狠赚一笔。

在我看来,像此类行为应被定性为欺诈,股东应受刑罚,非法所得应悉数退还,并处以重罚,乃至关门大吉。

诸如此类的还有按只计价的虾、按克称重的药、昔日的切糕、向老人兜售数千元一桶的奶粉、功能床垫……等等,这些人压根就没想过要诚信经营,就想着能骗一个是一个。

之前我曾从宏观角度剖析过当前消费意愿下滑的原因,而今此事又给了我新的启示。

为什么国内 “消费者委员会” “劳动仲裁委员会” “各行业协会” 这类的组织在被保护的群体心里,存在感为什么这么低?

那便是,在生产主导的GDP体系下,法律往往偏向生产者,以期最大限度地激发生产力。

而若要让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法律则必须保障消费者权益,才能有效促进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