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2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2022年7月24日11时40分许,位于舥艚钱舥大道1088号的龙港市XX庄稼医院装修项目的二楼会议室电器线路维修作业现场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5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24”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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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2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龙港XX实庄稼医院装修项目的承包单位。该公司已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翁XX取得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安全类主要负责人证书。

2、龙港市XX庄稼医院

该单位是龙港市XX庄稼医院装修项目的发包单位。

(二)事故发生现场情况及背景

2021年9月,龙港市XX庄稼医院投资人曾XX向个体户陈道强租用位于龙港市九龙河社区舥艚钱舥大道1088号(原舥艚钱舥大道58号)的一幢办公楼,作为龙港市XX庄稼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总投资220万元,通过招标形式立项建设),该办公楼二层结构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一楼是大厅、成品仓库、药品房、包装间、化验室及监控室(配电房)等,二楼是培训室、会议室、直播室、院长室等7 个办公室。

2021年10月1日,龙港市XX庄稼医院与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委托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龙港市XX庄稼医院内部进行装修(包括电器设备安装),合同约定装修金额为52.5万元,装修总工期为70天,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1月30日。直至2022年7月(本起事故发生前)该装修项目未竣工验收,装修款项也未结清。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4日上午8时许,龙港市XX庄稼医院外聘清洁工浦XX、刘XX两人打扫卫生过程中发现二楼培训教室和会议室的电灯和空调电源全部熄灭,后龙港市XX庄稼医院实习生朱XX检查一楼监控室(配电房)发现电线烧焦。8时16分许,朱XX电话通知龙港市XX庄稼医院投资人曾XX,曾XX电话通知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联系人郭XX,郭XX电话通知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翁XX需要其派人修理。

上午10时许,翁XX独自一人到龙港市XX庄稼医院,在查看了二楼电灯、空调等电气设备的通电情况后,到一楼监控室(电源总闸所在处)进行简单调试,发现2楼电灯、空调灯的电源仍然不能正常通电。翁XX便外出,约半小时左右带回两捆电线和两根白色塑料管子回到2楼会议室,然后让朱XX将其他几个上锁的办公室打开,同时将灯具、空调等电源全部打开。11时30分许,翁XX拿着电线在二楼会议室最里面安装空调的地方开始修理。翁XX先爬上梯子将台式空调上方的天花板打开,将一根电线进行更换,然后,爬上梯子将台式空调上方的另外一侧天花板打开修理。此时朱XX独自站在会议室中间,背对着翁XX玩手机,没过多久就听到后面传来叫声,朱XX转头一看,发现翁XX双手分别握住二根电线,双手呈往上直伸的状态(两只手伸得笔直),随后朱XX看到翁XX从梯子上摔下来面朝地面状态,朱XX立刻跑出去叫曾XX,曾XX跑进会议室先用拖把把梯子推开,然后上前把翁XX翻过来(此时地面有血渍),并开展心肺复苏急救措施。(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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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事故现场图)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曾XX妻子林XX马上拨打120电话,约1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立即对翁XX开展急救,后曾XX、朱XX及120救护人员将翁XX送到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抢救,7月24日14时许,翁XX经抢救无效死亡。

曾XX在救护车开往医院的路上拨打110报警电话。接到电话后龙港市公安局、龙港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先后到达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设置了安全警戒线,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和证据保护。

三、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翁XX,系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5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翁XX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未佩戴相关劳动防护用品,未切断电源擅自爬上梯子修理电器线路,期间由于双手不慎同时接触带电的电器线路,致使电流在双手之间形成回路,造成触电事故发生,从梯子跌落至地面,最终导致触电死亡。

(二)企业主要问题

1.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翁XX,在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事电工作业,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在涉及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2.龙港市XX庄稼医院将装饰装修项目发包给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 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五、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免予追责建议

1.翁XX,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2.温州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责任,鉴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翁XX在本次事故中已死亡且是该公司唯一股东,该企业自事故发生后已停止运营,并已于2024年1月转让及变更登记,建议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行政处罚建议

龙港市XX庄稼医院,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予以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龙港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