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子晚报

不但参与“跑分”这一不法行为,还见钱眼开,利用“跑分”银行卡中饱私囊,将卡内钱款据为己有……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10月,王某在一酒吧上班期间,因手头紧张缺钱用,便寻找门路,经人介绍参与“跑分”活动。所谓“跑分”,就是利用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的“洗钱”行为。

之后,他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借给“跑分”团伙(另案处理),作为“上家”骗到的钱款的“中转站”,待安全时再将钱款取出交给“上家”。“上家”会按照刷卡流水的百分之一返钱给他作为“好处费”,王某也趁此机会赚点零花钱。

当月22日,王某在“上家”带领下,准备通过ATM机将其中一张卡内余额取出,因 ATM机显示拒绝交易,未能成功。当晚,由于“上家”答应的佣金一直没给,王某想,与其坐等返利,不如自己“主动出击”。 “白天见到卡上余额大约有7万元,既然你们迟迟不给‘好处费’,就别怪我直接把这钱‘黑掉’了!”

“既然这是我自己的卡,想拿到这钱还不容易么?”想起在网上搜索过的内容,王某动起了歪心思:可以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先将卡挂失,再补办新卡,到时旧卡余额会自动转移到新卡,这笔钱就能稳当收入囊中了。想着自己的完美计划,王某赶紧着手操作起来。

谁知,客服电话打不通,王某又想起公安机关能将卡止付,和挂失的效果也是一样的。于是他又报警说自己银行卡丢了被盗刷了,请公安机关帮忙冻结该卡。如此一来,就算拥有账号和密码,“上家”也无法取出卡内余额,他也为自己争取到时间补办新卡。

2023年10月25日,王某拿着补办的新卡到柜台取现近7万元,并花在自己日常开销,最终被抓。

近日,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依盗窃罪,对王某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 肖昕晔 王光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