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达川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5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叶祥金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讨论通过了召开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有关事项。
在讨论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时,叶祥金严肃而认真地指出了个别部门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效果为目标”,确保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有效执行,并就如何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五问”“五个是否”。
一问态度
人大意识是否强烈?“一府一委两院”是否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否真正具有较强的人大意识,可以从其对待、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态度上窥见一斑。“一府一委两院”应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视为其提升工作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契机,而非仅仅是一项例行公事。
二问主体
责任主体是否明确?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主办者是谁?协办者是谁?必须弄清楚、搞明白。如果主体不明,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将无从交办。具体到“一府一委两院”,更应明确具体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明晰的责任体系,确保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人负责、有人督办、有人跟进。
三问责任
部门责任是否厘清?不但“ 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责任必须厘清,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更应厘清,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更不得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一推了之。各部门领导必须切实担起领导责任,主动思考、主动作为,在推进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上发挥领导作用,起好表率作用,对存在的问题敢于直面接受,勇于担当解决。
四问措施
整改措施是否到位?“一府一委两院”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拿出可行的具体措施,针对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问效果
整改成果是否有效。“一府一委两院”在实施改进措施后,应自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自评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自问是否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自省是否有持续改进的机制来巩固成果并防止问题反弹。
叶祥金强调,通过“五问”“五个是否”,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还能进一步提升“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瑜明、于中海、任洪出席会议,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作者:张潇丹
达州市达川区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