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高院向社会发布5个鸟类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画眉、鹩哥、犀鸟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池鹭、麻雀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涵盖走私、贩卖、狩猎、收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全过程。 其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陆某等六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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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自“广西高院”公众号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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