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电单车是当下流行的“绿色出行”方式之一,为抢占市场,各大车企竞争激烈。这一情况,在云南蒙自也不例外。

针对此前部分共享电单车企业提出的地方“准入评审程序”存在违规质疑,9月6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处理意见书》称,部分车企所反映的该局“违法启动第二轮企业准入流程”等情况不属实,如投诉人不服该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蒙自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为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6月21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之后,当地启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市场准入评审工作。这是时隔三月当地启动的第二轮评审工作,并宣布第一轮预准入结果废止。因认为政策“朝令夕改”,该评审工作遭部分车企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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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街头的共享电单车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车企反映情况“不属实”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作的《处理意见书》称,相关人员通过来访形式,向市信访局反映的事项如下:1、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违法启动第二轮企业准入流程。2、在第二次准入流程评审工作内出现要求提供的材料与评分细则内出现文不对版的情况。3、公平性竞争审查征询时间严重不足。

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称,一些车企认为,本次准入评审工作存在“流程不合规”及“打分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接到相关反映后,该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该局作出的答复意见显示,2024年6月21日至7月9日,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基础上,为满足蒙自群众出行需求、缓解蒙自交通拥堵,蒙自结合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原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引入”原则,开展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引入综合评审。

为何第一轮预准入结果宣布废止?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释:第一轮结果公布后,2024年4月,根据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发现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的通知》(红竞争办发〔2024〕3号)和红河州发改委《关于蒙自市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经营备案登记公告投诉处理意见的函》,要求对方案的引入程序和实施步骤进行修改完善,建议撤回《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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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蒙自南湖公园附近,一市民选择共享电单车便捷出行

6月21日,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根据州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撤回<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的通知》,撤回2024年公布的《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预准入情况公布》。

第二轮准入评审工作是否暗藏猫腻?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解释:蒙自市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引入”原则,规范引入流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市场引入机制和行业竞争环境,并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此次公开评审,从制定方案到评审结束,均经过会议研究、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环节,所有报名企业均参加了综合评审,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由蒙自市人大、政协、纪委、发改全程监督,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全程摄影、摄像,并由蒙自市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现场公布结果及排名。

有车企称当地已形成

“共享电单车坟场”

共享电单车是当下流行的“绿色出行”方式之一,为抢占市场,各大车企竞争激烈。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就蒙自引入共享电单车企业评审程序,至少已有8家车企,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信箱等进行投诉举报。

某车企城市区域负责人称,蒙自的评审可能存在舞弊情节,且当地采取“登记备案”形式设置车企市场准入的做法,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国家统一大市场部署。不过,云南某县级市市长曾向红星新闻记者称,一些地方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带来管理难题的同时,也影响城市形象。

过去三年为蒙自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品牌为觅马、松果、阿拉丁神灯。今年3月11日公示的第一轮准入结果显示,三家预准入企业为美团、喵走和松果。第二轮评审结果显示,过去三年为蒙自市民提供服务的三家车企,只有“阿拉丁神灯”一家车企再次获得准入。2022年4月,主管部门所作的当月“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考核情况通报”显示,“阿拉丁神灯”因仓库起火打分为“0”。对此有车企指出,仓库起火为行业大忌,故第二轮准入评审工作实在谈不上“公平公正、择优引入”。

目前,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要求三家车企有序退出市场,或为提升形象,全面完成老旧车辆更换工作。有车企城市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蒙自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对他们的车辆进行收取,这些车辆,在蒙自市城区东北方向的城郊,已经形成了一个数量约2000辆的“共享电单车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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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城郊停放了大量的共享电单车

一些已在互联网上流传的短视频显示,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员,也参与了车辆“收取”工作,这些人员无法出示工作证件和收车凭证,对此有车企方报警。

9月4日,此前在蒙自运营但此次未获得准入的一家企业,向蒙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递交了“取车函”,该企业不服该局作出的《关于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退出运营的通知》,认为该局针对该公司共享电单车“施行强制措施的行为侵犯本人(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上述行为,该企业向蒙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先后两次提出了行政复议:一份是针对《关于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车企业退出运营的通知》提出的,该行政复议已经进行听证,截至目前尚未出结果;另一份是针对主管部门收车行为,9月13日,该行政复议得到了书面受理回复。

9月14日,就上述相关事宜,红星新闻记者致电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宗恒,未接通其电话。此前该局称,相关事项以书面回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