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麻章警方

速侦速破一起盗窃案

抓获一名嫌疑人

为群众追回两部被盗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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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10时许,麻章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女士(化名)和张女士(化名)报警,称她们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太平镇某便利店附近,下车后忘了取走车兜内的两部手机,返回时发现手机不见了。

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工作。经过缜密调查,民警发现一名身穿灰色衣服的男子形迹可疑,初步判断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天20时许,在分局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民警在麻章区太平镇某小区将盗窃嫌疑人吕某抓获,并追回两部被盗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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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嫌疑人吕某对其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被盗手机已归还事主。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字:林英杰

图片:麻章公安分局

来源:平安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