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区城管执法局接市政集团移送线索,根据视频监控抓拍,一中年男子多次凌晨驾驶同牌照电动三轮垃圾车,在紫竹院桥垃圾桶旁倾倒垃圾,这些垃圾来自紫竹院路上的某餐馆。经查,该男子无本市许可和备案手续,收集垃圾后未送到正规消纳地点进行消纳,违反相关规定。海淀城管近日已责令该男子及涉事餐馆改正,并处以罚款。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视频监控抓拍线索,海淀区城管执法局调度指导紫竹院街道,结合监控视频、垃圾种类等相关线索,逐一排查涉事餐馆及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经协调交通部门核实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情况,明确了该电动三轮垃圾车的所属企业及驾驶人刘某。

经核查,该涉事餐馆与刘某签署其他垃圾清运协议,由刘某负责清运餐馆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但刘某无本市许可和备案手续,刘某收集垃圾后未送到正规消纳地点进行消纳,而在道路沿线果皮箱周围进行倾倒。刘某随意抛洒生活垃圾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紫竹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于近日责令刘某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此外,该涉事餐馆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紫竹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餐馆作出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的决定。

目前,该餐馆已将生活垃圾重新交由有正规资质的公司进行清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斌

编辑/李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