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某某推行电动自行车经过大同市云冈区同泉路某宾馆门前,在进入同泉路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后由南向北行驶中,与由北向南郭某某驾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致公交车乘车人朱某某受伤,造成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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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办理中,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就朱某某赔偿事宜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赔偿一致协议。事后周某某在孩子的陪同下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没有大碍。

助编:张晓秀